8月5日,記者從浙江省紀委獲悉,浙江省日前通報曝光了今年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的11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主要涉及執法、監管、公共服務領域和支農惠農政策落實、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拆遷補助、“三資”管理、工程承包等方面。 通報要求,浙江省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基層黨員幹部要從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對基層黨員幹部教育管理的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嚴明紀律,抓早抓小抓苗頭,切實維護好群眾利益。各級紀委要履行好監督責任,切實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作為紀律審查的重要內容,以零容忍的態度,著力解決發生在基層和群眾身邊辦事不公、吃拿卡要、作風粗暴等“四風”問題,重點整治執法、監管、公共服務等行業和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辦基層黨員幹部在土地徵收流轉,“三資”管理,工程建設項目,惠農補貼、扶貧救濟、低保醫保、舊村改造資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 通知強調,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堅持“一案雙查”,對“四風”問題突出,依然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的,以及出現嚴重腐敗案件、影響惡劣的,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還要追究領導責任。對“四風”和腐敗問題聽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瞞案不報,甚至袒護包庇的,要嚴肅問責,不僅要追究主體責任,還要追究監督責任。 通報的11起案例: 1、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江乾大隊五中隊原民警湯侃明夥同他人,利用負責查處轄區道路違規工程車的職務便利,通過中間人多次收受建築項目土方挖運工程承包商所送錢款共計138萬元,併為其提供便利。湯侃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寧波市鎮海區智慧城管中心原幹部沈天高利用負責審批建築垃圾運輸企業清運證的職務便利,索取企業有關人員於某、張某現金合計7.6萬元,併為他們在辦理清運證相關事宜上謀取利益。沈天高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文成縣大峃鎮人民政府村鎮規劃建設辦公室原主任張漢斌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虛增徵地面積,騙取徵地補償款和留地面積,並將虛增後該地塊徵地權益佔為己有。張漢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德清縣新市鎮句城村黨支部原書記、村經濟合作社原社長倪建明夥同他人採用收入不入賬、套取工程款等方式,私設“小金庫”98.39萬元,其中用於招待等違規開支90余萬元;未經審批擅自將村集體土地轉讓給外來人員建房並以基礎設施建設費等名義收取款項19萬餘元。倪建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5、嘉興市南湖區大橋鎮呂塘村黨支部原書記張水林、村委會原主任沈惠榮、村原婦女主任徐根建等人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增房屋面積、纂改或偽造農戶地籍檔案和宅基地證等手段,騙取拆遷補助款共計55.95萬元。張水林、沈惠榮、徐根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6、諸暨市浣東街道曲陶阮村黨支部原書記王佰明利用協助管理工程建設及徵遷工作等便利,非法收受毛某某等的賄賂款共計45萬元;利用負責本村集體土地出租、宅基地審批等工作便利,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王某某等的賄賂款共計5.5萬元。王佰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7、浦江縣黃宅鎮潮溪村黨支部原書記洪以增夥同他人偽造村莊整治舊房拆遷事由,通過虛報獲得村莊整治建設用地指標,以“贊助款”形式變相拍賣205萬元,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洪以增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8、衢州市衢江區高家鎮財政所原所長杜雲水利用負責農資綜合補貼申報工作的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其他人騙取農資綜合補貼款214萬元,其中杜雲水本人單獨貪污農資綜合補貼款170萬元。杜雲水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9、舟山市定海區城東街道甬慶村黨支部原委員陳勝全利用管理本村救濟款物的職務便利,從定海區慈善總會給村民曾某某的1萬元救助金中拿出6000元挪作他用。此外,陳勝全拖欠區慈善總會給村民林某某的2000元救助款長達5個月。陳勝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0、台州市黃岩區第一職業技術學校黨總支原書記葉鮑榮採取將應收款項留存他處、收款不入賬等手段私設“小金庫”409萬餘元,使用部分“小金庫”款項發放福利補貼、濫發獎金實物和公款旅遊、吃喝,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共財産。葉鮑榮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收繳全部違紀款項。 11、松陽縣新興鎮大甫村黨支部原書記兼村委會原主任徐利旺、村委會原委員徐林發、黨支部原書記徐樟財利用擔任村基層組織人員協助政府從事移民、救濟、扶貧款管理,公益林面積分戶統計的職務之便,結夥騙取公益林補償款45.5萬餘元予以私分。徐利旺、徐林發、徐樟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記者 方力 通訊員 顏新文 余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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