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6日電(記者 王宇)簡政放權,本屆政府開門第一大事,既是進一步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當頭炮”,也是轉方式、調結構向縱深推進的“催化劑”和“助推器”。讓政府權力之手不再亂伸,讓市場之手更多發揮作用,這是簡政放權題中應有之意,也是當前轉方式、調結構能否取得實質性突破的關鍵所在。
轉方式、調結構呼喚“市場之手”
新常態下的中國經濟,日益面臨供需兩方面制約:轉方式、調結構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刻不容緩——
從需求看,國際金融危機後歐美發達經濟體復蘇乏力,我國外需擴張明顯放慢,國內製造業投資受産能過剩約束增幅回落;從供給看,勞動年齡人口數量減少,儲蓄率和投資率趨於下降,土地和能源資源供需發生變化,環境約束強化,我國原有的低成本優勢明顯減弱。
“依靠高強度投入、大規模鋪攤子的發展空間已越來越小,推進産業轉型升級上新臺階、依靠創新驅動發展的壓力越來越大,必須痛下決心,大力推動轉方式、調結構,讓經濟發展轉入新軌道。”國家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王一鳴説。
然而,發展方式怎麼“轉”,經濟結構怎麼“調”,不同的路徑選擇,導致的結果明顯不同。
“從以往的案例看,政府扶持的行業,往往‘有心栽花花不開’,而沒有扶持的行業,卻形成了‘無心插柳柳成蔭’的局面。可見,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遠比給某些行業特定扶持更為重要。”王一鳴認為,推進産業轉型升級,必須加快市場化改革,讓市場之手發揮決定性作用。
“轉方式、調結構喊了二十年,最終效果並不明顯,原因就在於‘轉’和‘調’的過程中過度依賴行政手段,忽略了市場之力。”在經濟學家吳敬璉看來,我國經濟和産業結構之所以發生扭曲,根子就在於習慣用行政力量干預微觀主體的行為,轉方式、調結構呼喚“市場之手”。
“新一屆政府強調要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減少對經濟的不必要干預。推進以行政審批體制改革為重點的政府改革,這既有利於改善供給端,也有利於改善需求端。”中國改革發展研究院經濟研究所所長匡賢明認為。
簡政放權就是讓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看得見
“我們的項目5月通過環評,6月就拿到了核準,跟以前比節省了一半時間。”在國家把低熱值煤發電項目核準權下放到省內後,山西一家低熱值煤電廠項目負責人老董慶倖自己搭上了簡政放權的順風車。
通過核準權的下放,煤電産業的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有望加快。山西老董的遭遇,只是當前國家簡政放權改革大潮的一個縮影。
經濟學家認為,簡政放權是實現市場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中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途徑和保障,有利於産業結構調整和經濟內生動力的增強。
“簡政放權就是要讓權力這只‘看得見的手’看不見,讓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看得見,讓企業的活力被釋放,社會的創造力被激活,經濟發展內生動力得以增強。”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説。
去年一年,國務院各部門取消、下放了200多項行政審批事項,而兩年多來,國務院相繼取消和下放了800多項行政審批事項,並公佈取消了211項職業資格,大大釋放了市場的活力,結構優化跡象進一步明顯。
數據顯示,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全國新登記註冊市場主體1691.1萬戶,同比增長16.3%;繼2013年我國第三産業佔國內生産總值的比重歷史上首次超過第二産業後,今年上半年第三産業佔比進一步提升為49.5%,比上年同期提高2.1個百分點,高於第二産業5.8個百分點。
簡政放權改革措施是否取得成效,企業的感受最直接。國家統計局最近的一份調查結果顯示,一半以上的受訪企業認為簡政放權等改革“改善了營商環境”,超過57%的受訪企業認為改革“激發了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超過七成的受訪企業認為改革“規範了政府行為,提高了政府效率”。
轉方式調結構取得突破亟須簡政放權“啃硬骨”
今年4月,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正式成立,由國務院領導親自挂帥。分析人士認為,相比此前相對容易改的,剩下要改的“比割肉還疼”,簡政放權要進“深水區”、要“啃硬骨”。
行百里者半九十。今年以來,簡政放權推進步伐明顯加快,有力地激發了市場活力,但必須看到,事關資源配置領域的簡政放權改革,呼聲最為強烈。
“下一步要提高簡政放權的含金量,提高取消放開項目的含金量,放開什麼,不放什麼,由市場、企業説了算。要在放開上以是否滿足群眾的需求論英雄,而不是單純以數量多少論功績。”國家行政學院常務副院長馬建堂説。
日前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要把改革作為調整結構的根本依靠,繼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重點推進國企、財稅、金融等體制機制改革。
“經濟結構的優化和調整,説到底就是配置資源方式的優化和調整。歷史經驗表明,市場是實現資源配置的最佳方式,但在這方面行政權力往往會越俎代庖,下一步需要在財政、金融等與資源配置關係密切的領域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改革力度。”連平説。
“簡政放權沒有完成時,只有進行時。”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認為,在大幅減少行政審批事項的基礎上,下一步如何推進行政權力結構改革,已成為行政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的重點。遲福林建議,在中央和省級政府全面實施負面清單管理的時機和條件基本成熟之際,儘快基本實現中央和省級政府負面清單管理,並以此作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標,倒逼轉方式、調結構取得實質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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