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高級工程師綜合氣象業務專業評審條件出臺 近日,記者從中國氣象局人事司獲悉,作為推進基層氣象骨幹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氣象高級工程師綜合氣象業務專業評審條件(試行)》(以下簡稱《評審條件》)已正式印發,全國縣級氣象機構從事綜合氣象業務及業務技術管理的人員可依此評審條件申評綜合氣象業務專業高級工程師。 《評審條件》結合縣級氣象業務綜合性較強的實際,在原有副研級職稱評審專業的基礎上,增設了面向縣級氣象專業技術人員的綜合氣象業務專業,在申報條件上對長期工作在基層一線的專業技術人員給予了適當傾斜;在評審條件上,緊密結合縣級綜合氣象業務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職責要求,注重對專業技術人員綜合業務能力、技術積累、業務質量、專業技術把關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等方面的考量,為縣級業務技術帶頭人隊伍建設和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提供了標準,明確了方向。據悉,相關評審工作今年將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局陸續開展。 據悉,2012年8月,為推進基層氣象現代化建設,中國氣象局印發推進縣級氣象機構綜合改革指導意見,要求科學設置崗位和崗位職責,建立高效的運行機制,優化業務佈局,推進業務綜合化。為建立與縣級氣象機構綜合改革相適應的管理體制機制,提升基層氣象業務人員的發展空間和潛力,2013年底,中國氣象局印發關於加強縣級氣象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縣級氣象機構基本氣象業務專業技術崗位統一設置為綜合氣象業務崗,並在綜合氣象業務崗設置高級專業技術崗位。隨著縣級綜合氣象業務崗位設置工作的逐步推進,對建立完善綜合氣象業務人才評價機制的需求越來越突出。經過深入調研,廣泛徵求意見,《評審條件》于日前出臺。多位市、縣氣象局負責人表示,綜合氣象業務高級崗位的設置和高級職稱評審辦法的出臺,為基層氣象工作者提升了職業發展空間,調動了大家學習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還對鼓勵高層次人才向基層流動、向業務服務一線流動提供了平臺和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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