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指導意見》中關於“研究建立農村人居環境統計和評價機制”的要求,在2014年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做好2015年全國所有行政村的農村人居環境調查工作。 通知明確,農村人居環境調查對象為全國所有行政村。調查內容包括行政村地址信息、基本情況、基礎設施、公共環境、建設管理以及照片信息等,共6類48項調查指標。其中,部分指標較2014年進行了修改。 調查以行政村為單位,由調查人員按照行政村人居環境信息表內容現場逐村、逐項採集信息及拍攝相關照片。行政村人居環境信息按年度採集,2015年數據採集的截止時間點為9月30日,而各地完成調查錄入任務的截止時間為12月31日。 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採取定期匯總、通報各市(州、盟)調查錄入進度及排名等措施,督促進展較慢的抓緊推進,督促縣級相關部門調查上報所有行政村信息。積極組織現場抽查和核實,及時糾正發現的問題,指導各縣對已錄入數據進行逐村核實。住房城鄉建設部將組織督導組對各地調查錄入工作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自今年10月起每月在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通訊中公佈各省調查進度排名及有關工作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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