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禁毒委辦公室、公安部辦公廳、民政部辦公廳、司法部辦公廳聯合下發《關於做好戒毒康復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戒毒康復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鞏固禁吸戒毒工作成效,促進戒毒康復人員回歸社會。 通知指出,各地要從大局出發,提高認識,增強做好戒毒康復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責任感和主動性,採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拓寬就業渠道,加強技能培訓,著力提高戒毒康復人員就業能力,促進戒毒康復人員多渠道就業。要做好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工作,切實落實社會保險政策,加強社會保險經辦服務,積極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和就業中的困難,提升他們回歸社會的信心和融入社會的能力,為加快建成小康社會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在加強對戒毒康復人員的就業服務和援助方面,通知要求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部門做好本系統登記或收治戒毒人員生活就業狀況、就業意願的登記錄入工作,對戒毒人員進行政策宣傳,引導其中有就業意願和就業能力、處於無業狀態的康復人員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 通知還強調,做好戒毒康復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禁毒工作部門、公安部門、民政部門、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戒毒康復事業的輿論氛圍;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優勢,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溝通協調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進戒毒康復人員回歸社會。(王旭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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