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事故區域17個點位檢出氰化物全部在警戒區內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8-17 16:3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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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天津8月17日電(記者 方問禹 周潤健)17日上午,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召開第七次新聞發佈會,天津市環保局總工程師包景嶺説,為加強對地表水、雨污水泵站和排海口的氰化物排查,環保部門8月16日在事故區域新增了27個監測點位,其中警戒區內點位14個、警戒區外點位13個。17個點位檢出氰化物,其中3個點位超標,超標點位全部位於警戒區內。 

該27個氰化物排查點位的排查結果顯示,對照《天津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08)二級標準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五類水體標準,共有17個點位氰化物檢出,其中3個點位超標,超標點位全部位於警戒區內,最大超標27.4倍(距事故點最近的點),另2點分別超標4.37倍和0.96倍;警戒區外13個點位尚未發現氰化物超標,其中3個點位有氰化物檢出,分別相當於控制標準的12%、7%和5%。

除了新增氰化物排查,事故區域此前布設的17個環境空氣監測點位、6個廢水監測點位、4個水環境監測點位和4個海水監測點位,也持續實施24小時不間斷監測。

事故特徵大氣污染物監測方面,環保部門16日現場採集空氣樣品420個,根據前一天監測結果,確定了特徵污染物的監測項目甲苯、氰化氫、揮發性有機物篩查。監測結果顯示,事發地警戒區外流動監測車和7個環境空氣篩查點均未檢出新的特徵污染物;17個環境空氣監測點位中,位於東疆港的8號監測點位氰化氫累計出現1次超標(周邊無敏感目標),超過《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0.08倍,其餘各點位各項污染物濃度均未出現超標。

空氣質量常規污染物監測方面,事發地警戒區外環境空氣監測點和事故區域周邊5個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六項常規污染物)數據顯示,空氣質量處於一級優到三級輕度污染水平。

水污染監測方面,8月16日0點至24點期間,共現場採集各類水樣品64個,對照《天津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08)二級標準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五類水體標準,原6個廢水監測點位中2個警戒區內點位氰化物超標,超標倍數分別為1.25倍、2.20倍,原4個地表水監測點位氰化物均未檢出。

包景嶺還説,目前在事故區域監測環境質量安全的,除了天津市環保部門,還有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京冀及其他省市支援天津的技術人員和監測設備。

責任編輯: 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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