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首次出臺貧困縣黨政領導幹部考核辦法 “扶貧政績”決定幹部任免 17日從湖北省扶貧辦獲悉,湖北省首個針對貧困縣黨政領導幹部實行的考核辦法已出臺。從2015年至2020年,將對全省37個貧困縣的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從經濟社會發展(佔30%)和扶貧開發(佔70%)兩個方面,實行一年一次的考核,考核結果與幹部任免直接挂鉤。 根據《湖北省貧困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經濟社會發展實績考核評價辦法》,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貧困人口和貧困村數量減少、貧困人口收入水平提高、貧困地區生産生活條件和基本公共服務改善及産業發展、扶貧投入和管理、扶貧開發主體責任落實等作為考核重要內容,考核結果分A(優)、B(良)、C(中)、D(差)四個等次。 考核結果為A、B等次的貧困縣將獲通報表揚和資金、項目扶持。連續3年考核為A的貧困縣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將被表彰和提拔重用。考核結果為C、D等次的貧困縣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將會被所在市(州)黨委、政府主要領導約談,並督促整改。如連續兩年考核結果為D等次且整改不力,將接受組織調整。(記者 汪彤、通訊員 曾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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