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8月18日電(記者方問禹、孟華)8月18日上午11時,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召開第八次新聞發佈會,天津市環保局總工程師包景嶺通報了8月17日零時至24時爆炸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多個環境指標的監測結果。 根據16日監測結果,環保部門確定事故區域特徵污染物的監測項目為甲苯、氰化物、氰化氫及揮發性有機物。監測結果顯示,8月17日零時至24時,事發周邊17個環境監測點位均未檢測出新的特徵污染物,各點位各項特徵污染物的濃度均未出現超標。 常規污染物監測方面,事發地區警戒外環境空氣監測點和事故區域周邊5個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主要監測六項常規污染物的數據顯示,空氣質量處於二級良好到三級輕度污染水平。 廢水和水環境監測方面,現場水質監測點調整至40個,其中警戒區內點位26個,警戒區外點位14個。8月17日零時至24時,在現場共採集各類水樣品76個,對照相應標準,共有29個點位氰化物有檢出,其中8個點位超標,超標點位全部位於警戒區內,最大超標28.4倍;警戒區外14個點位尚未發現氰化物超標,其中9個點位有氰化物檢出,但濃度較低,最高僅相當於控制標準的6%。 此外,事故區域近岸海域設置的4個海水監測點,氰化物都有檢出,但均未超標,最高值僅相當於海水水質標準四類標準的1%;特徵有機污染物均未檢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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