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向全區各地下發通知,要求從8月18日至12月31日,在全區範圍內開展安全生産大檢查,深入推進“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和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有效預防各類生産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全區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 《通知》要求,從8月18日起,全區所有地區、行業(領域)、企事業單位和生産經營、人員密集場所,要在全面檢查的基礎上,突出危險化學品、煤礦、非煤礦山、建築施工、特種設備、民爆物品等重點行業(領域),突出危險貨物站場、口岸、商貿市場、學校、醫院、養老院等重點部位和場所,對長期存在的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予以重點打擊,對近年來事故多發的企業和反復發生、長期難以解決的重點安全問題和隱患實施重點整治。同時,各地區要在11月30日前做到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生産經營單位全覆蓋檢查。 要堅持檢查和嚴打嚴治同步推進,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隱患,停産整頓一批嚴重違規違章企業,關閉取締一批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單位,嚴厲懲處一批非法違法單位負責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必須聘請相關專家參與檢查督查,採取明察暗訪、隨機抽查、“回頭看”檢查、交叉檢查等措施,提高檢查督查效果;通過案件移送、掛牌督辦、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種方式,保持打擊非法違法高壓態勢。 《通知》明確,對查出的問題實行“零容忍”。要視隱患為事故,整改不到位的絕不放過;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現場依法提出整改處理意見,對重大隱患要掛牌督辦、跟蹤落實;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範措施,明確整改期限和責任人,並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嚴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責令停産整改,對非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和經整頓仍達不到安全生産條件的生産經營單位,要堅決關閉取締。同時,對不作為、慢作為或因推諉、扯皮、畏難等情況而致使工作進展不力、停滯不前的相關地方政府和部門,要嚴肅通報批評、約談;對由此導致發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責;情節嚴重的,嚴格實行安全生産“一票否決”。(記者 胡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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