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1日電 最高檢21日消息,公安部原黨委副書記、副部長李東生涉嫌受賄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近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東生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李東生,聽取了指定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東生利用其擔任中央電視臺副臺長,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副部長,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其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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