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臺實施意見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 近日,河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17年,基本完成全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妥善解決農戶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登記簿不健全等問題。 《意見》提出,以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為重點,引導農村土地向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和現代農業園區等規模經營主體流轉。現階段,重點扶持土地經營規模相當於當地戶均承包地面積10至15倍、務農收入相當於當地二三産業務工收入的規模經營。 在引導土地資源適度集聚的同時,積極開展土地託管服務、土地股份合作,提升農業規模化經營水平。依託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完善縣鄉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開展信息發佈、政策諮詢和流轉服務。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農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轉、價格確定、形式選擇,應由承包農戶自主決定。嚴禁通過定任務、下指標或將流轉面積、流轉比例納入績效考核等方式推動土地流轉。 《意見》要求,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禁借土地流轉之名違規搞非農建設,嚴禁在流轉農地上建設或變相建設旅遊度假村、高爾夫球場、別墅、私人會所等,嚴禁佔用基本農田挖塘栽樹及其他毀壞種植條件的行為,嚴禁破壞、污染、圈佔閒置耕地和損毀農田基礎設施。禁止擅自將耕地“非農化”。 《意見》提出,發揮家庭經營的基礎作用,扶持農戶擴大規模,開展適度規模經營。重點培育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以農業為主要收入來源,從事專業化、集約化生産的家庭農場,使之成為引領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的有生力量。 開展示範家庭農場創建活動,分級建立示範家庭農場名錄,健全管理服務制度,加強示範引導。鼓勵各地整合涉農資金建設連片高標準農田,優先向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規模經營農戶流轉。 河北省級財政安排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示範帶動項目補助資金,鼓勵市縣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給予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優先承擔涉農項目,新增農業補貼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各級農業發展、農業補貼等涉農資金要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作為重點扶持對象,農機購置補貼向從事規模化生産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傾斜。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快技術進步,在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技術推廣、病蟲害統防統治、肥料農藥科學施用、社會化服務等項目實施上給予重點傾斜。(實習生 張雪桐 記者 趙紅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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