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基金安全是“根本點” 投資運營“不會太遠”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8-28 17:3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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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28日電(記者 徐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遊鈞28日説,貫穿《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的核心主線是基金安全,必須在保證基金安全的基礎上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所以把安全放在首位是必須始終把握的根本點。

遊鈞是在28日舉行的國務院新聞辦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作此表述的。他説,辦法確定了多元化的投資原則,明確基金投資産品有20多種,也就是不能把“雞蛋都放在一個籃子”裏。

這些産品按照風險高低,可分為安全資産和風險資産。安全資産如銀行存款、債券等固定收益類産品;風險資産是股票、證券投資基金等權益類的産品。而投資國家重大工程、重大項目、國企改制上市等,都會給予基金優惠政策。

“只要把風險資産的比重控制好,是能夠有效分散風險、保持基金長期穩定收益的。”遊鈞説,判斷基金是否安全,應該看它的長期性、整體性,不能因為出現短期的、暫時的波動,就懷疑其安全性。

同時,辦法確定要建立風險準備金,其中受託機構按年度凈收益的1%來提取風險準備金,投資管理機構按管理費的20%來提取風險準備金,這兩項資金專門用於彌補可能出現的投資虧損。如果受託機構和投資管理機構違規造成基金損失,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並賠償損失。

“從近幾年看,全國社保基金的年均收益達到8.36%,企業年金的年均收益達到7.87%。”遊鈞説,“養老基金交給這些機構來運營,我們有理由相信同樣會獲取良好收益、保障基金安全。”

這位副部長強調,基金開展市場化運營,市場監管將成為常態化工作。“從這幾個方面著手,是能夠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實現基金保值增值的。”遊鈞説。

財政部副部長余蔚平在吹風會上介紹,到2014年年底,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3.5萬億元。結余有一部分要用於當期的待遇支付,另外還得留一定比例的支付準備。經測算,能夠用於投資的資金量是2萬億元左右。

辦法規定,由省級政府根據當地養老基金的結余情況預留一定的支付費用以後,具體確定委託投資的額度。因此,可以用於投資的資金總額可能還需要各省根據他們的情況和意願來確定。

“從財政部門來説,下一步就是與有關部門一起,儘快將基金歸集的辦法、流程定下來。”余蔚平説,“養老基金開展投資運營,應該不是太遠的事情。”

遊鈞強調,養老基金進入市場不是為了托市或救市,而是為了基金的保值增值。入市規模和時點完全由市場管理機構根據市場情況自行來確定,政府並不干預。

責任編輯: 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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