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督查組反饋意見充分肯定浙江省安全生産工作,要求 國務院安委會第七督查組28日向浙江省政府反饋省安全生産大檢查綜合督查意見,要求浙江充分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的教訓,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牢固樹立和落實“紅線意識”,堅決打好隱患排查治理攻堅戰。 按照國務院安委會的統一部署安排,國務院安委會第七督查組從8月24日至8月28日,對浙江進行了安全生産大檢查綜合督查。督查組對杭州、寧波、紹興等3個市,杭州市大江東産業集聚區,寧波市石化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寧波港,紹興市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和諸暨市等5個區縣進行了檢查,共檢查或抽查了寧波港公司等13家企業。督查組採取“四不兩直”等方式認真檢查,當場向被查企業指出問題,並向有關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反饋意見、提出整改要求。 督查組指出,浙江各級黨委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國安全生産電視電話會議工作部署,強化安全生産工作落實,大檢查行動迅速,措施有力,取得了明顯成效。各級黨委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安全生産工作。安全生産責任體系不斷健全完善,安全責任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産大檢查、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紮實深入,成效明顯;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 督查組肯定了浙江省委、省政府全面分析研究全省企業特點和安全生産形勢,採取了有針對性的安全監管措施。在利用網格化管理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方面有新突破。在建立“一崗雙責”領導責任體系方面有創新。在安全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方面有新舉措。在抓源頭治理和本質安全方面有新進展。 同時,督查組認為,浙江做了大量工作,安全生産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目前仍然面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一些企業安全隱患自查自糾不徹底、不到位;部分企業安全保障能力顯然偏低;安全監管能力還有待加強;事故總量和事故死亡人數仍然偏高。 督查組要求浙江健全安全責任體系,特別是抓好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強化源頭治理,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強化應急能力建設,提升針對性和實效性。 浙江省政府表示,下一步,省各級各部門將按照督查組的反饋舉一反三,進一步查漏補缺,立即行動,建立隱患清單,掛牌督辦,對每一個隱患不折不扣整改到位。(記者 張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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