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委會發出《通知》 為確保紀念抗日戰爭勝利70週年、第十屆中國-東北亞博覽會、中秋節和“十一”國慶節等重要節點時段安全形勢穩定,日前,吉林省安委會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重要節點時段安全生産責任落實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始終把安全生産放在首要位置,強化安全生産第一意識,著力解決安全生産面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4個重要節點時段必須採取“超常規”舉措,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 《通知》強調,要對停産整頓礦井、復産復工礦井、危化品生産企業、重點經營企業、取締關閉企業、有重大危險源的企業、存在嚴重隱患企業逐一落實領導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監管責任,死看死守,實行24小時值守、全天候督導,發現問題及時整治,確保絕對安全。時值汛期,要在井工開採礦山水患治理上下功夫,有透水徵兆必須第一時間下達停産撤人指令,嚴防淹井、透水等事故。要加強露天礦山、危險化學品、尾礦庫、道路交通、建築施工、旅遊等行業領域汛期安全生産工作,落實防範措施,堅決遏制潰壩、坍塌以及因高溫、雷電引發的自燃、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確保安全生産。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堅持責任導向,堅持“黨、政、警、民、企”齊抓共管,形成安全生産合力。要切實強化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加快健全完善安全生産網格,轄區內凡是有固定場所的生産經營單位全部納入“網格化”管理,逐一定級、定格、定人、定責,確保政府監管、行業監管、綜合監管、專家諮詢“四員”全部到位;切實強化行業部門安全監管責任,主要領導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産工作要親歷親為,安全大檢查、專項整治和標準化建設等重大工作要親自挂帥,確保工作落實;切實強化安監部門綜合監管責任,指導、協調下級政府和本級行業部門履責盡職,做到制度落實更嚴明、推進工作更嚴謹、督導檢查更嚴格、事故查處更嚴細、責任追究更嚴厲,切實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法律的權威性。(記者 孫寰宇 通訊員 薛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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