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事故:仍有13人失聯 現場廢物及污染場地清理修復方案確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9-03 16:5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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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天津9月3日電(記者 劉林 付光宇)3日,天津港爆炸事故進入第23天。記者從事故現場新聞中心獲悉,截至3日下午3時,共發現遇難者人數160人,仍有13人失聯,285人住院治療,現場廢物及污染場地清理修復工作方案確定。 

遇難者中,公安消防人員23人,天津港消防人員73人,民警11人,其他人員53人。

失聯人員中,公安消防人員1人,天津港消防人員7人,其他人員5人。

住院治療人員中,其中危重症4人,重症9人;累計出院513人。

已確定的事故現場遺留廢物及污染場地清理修復工作方案,對清理廢物及污染場地的調查評估區域、清理廢物種類、清理處置步驟與方法、各類廢物的去向及場地評估調查修復的步驟都做出了明確規定,對相關執行單位在清理修復過程中的安全措施、環境標準都提出了具體要求。

根據該方案,中新生態城環保有限公司承擔遺留廢物及污染場地清理修復的具體工作,濱海新區政府組織各區域、各部門予以協同配合。天津市環保局將協同有關區縣環保部門對實施過程實施嚴格的環境監管,並組織專家對修復項目指導及評審。

環境監測方面,9月2日0點至24點期間事故特徵大氣污染物監測結果顯示,部分點位檢出氰化氫、硫化氫、氨、甲苯、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但均未超標。

空氣質量常規污染物監測結果方面,事故區域周邊5個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數據顯示,空氣質量處於一級優水平。

水質監測結果顯示,9月2日0點至24點期間,共現場採集水樣54個,累計共有27個點位檢出氰化物,4個點位氰化物濃度超標,全部屬於警戒區內污水點位,超標濃度為0.742-2.50mg/L,超標倍數為0.48-4倍。事故周邊區域地下水1個監測點位中氰化物濃度為0.010mg/L,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中Ⅲ類水質標準。海水6個點位有5個氰化物未檢出,檢出點位濃度為0.001mg/L,達到《海水水質標準》(GB3097-1997)中Ⅰ類水質標準。

重點區域特徵大氣污染物監測結果顯示,24個監測點位中17個點位檢出揮發性有機物,濃度值均達標;各點位均未檢出氰化氫、氨、硫化氫。

責任編輯: 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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