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佈《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9-07 07:19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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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學一放學,校門口就堵車”“看病一刻鐘,排隊找車位一小時”“小區車位不夠,擠佔綠地、盲道來湊”……這些長期困擾城市交通的難停車、亂停車的問題,如何破解?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9月6日對外發佈的《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以下簡稱《導則》)給出答案。“導則首次明確了城市停車供應體系的原則和不同區域、不同建築物的配建標準,強調合理配置停車設施資源,引導交通需求,逐步形成與城市資源條件和土地利用相協調,與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相適應的可持續停車發展模式。”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建司副司長劉賀明表示。

    老舊小區周邊非交通性道路可設置夜間臨時車位

    停車難,幾乎是所有大中城市的通病。在北京,截至2014年底,機動車保有量已達559.1萬輛,提前超過了《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年)》中“2020年500萬輛機動車”的目標,而當地機動車停車位只有290萬個。在廣州,中小客車擁有量與經營性停車位之比更是低到1:0.35。

    機動車保有量快速增長與停車位稀缺的矛盾日益嚴重,導致違法亂停車現象嚴重。今年8月,鄭州市在CBD商務區集中整治亂停車半個月,交警罰單居然開出近9000張,拖移違法車輛700余臺。

    “由於土地資源日趨緊張、機動車數量又快速增長,我國城市停車供需失衡、停車秩序混亂、交通擁堵等問題日益突出,對居民生活造成的影響不斷擴大。明晰和強化停車位配建標準,以規劃來指導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緩解當前停車問題,非常重要。”中國城市規劃設計院交通所所長趙傑介紹,2000年以前,我國沒有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強制標準,此後僅有北京等部分城市出臺了相應標準,但標準比較粗放,前瞻性和統籌性不足。

    此次《導則》首次明確,城市停車供給總量應在停車需求預測的基礎上確定。規劃人口規模大於50萬人的城市,機動車停車位供給總量宜控制在機動車保有量的1.1至1.3倍之間;規劃人口規模小于50萬人的城市,該比例宜控制在1.1至1.5倍之間。按照適度滿足基本車位、從緊控制出行車位的原則,建立以配建停車設施為主、公共停車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停車供應體系。同時應按照有關標準配建電動汽車的充電設施。

    錯峰停車,補齊老舊小區短板。近幾年,大城市老舊小區的停車位緊缺,停車難問題更突出。對此,《導則》明確,“在不影響道路交通運行的情況下,允許老舊居住(小)區周邊非交通性道路或支小路設置夜間臨時停車位,制定相應的收費、管理規定。”

    以新補舊,統籌小區停車資源。一些不屬於老舊小區的新建樓盤,因為前瞻性不足,基本停車需求難以滿足,這種難題過去因為缺乏規劃統籌,是很難化解的“死結”。而此次《導則》指出,對於新建或改建的住宅項目,若周邊鄰近300米範圍內地塊存在基本停車位缺口,可適當增補該項目停車標準,並對周邊共享使用。原則上不超過標準配建數量的20%,且增配量不能對周邊道路交通産生顯著影響。

    中心區合理控制停車設施規模,形成停車收費級差價格,定期進行停車普查

    “今後停車位的供給將綜合考慮城市與道路荷載能力、公交水平和土地稀缺性等多種因素。”劉賀明説,城市停車發展戰略應與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發展戰略一致,結合各城市交通發展的戰略目標、未來機動車發展水平,通過合理供應停車設施、優化停車價格機制、強化停車管理政策等綜合手段,減少小汽車出行規模,緩解停車供需矛盾。

    正是基於以上原則,此次《導則》特別強調需求側管理,多處提及“設置停車位總量上限標準”。以往破解停車難,各大城市多強調提高配建標準或統籌各類停車資源,以滿足停車需求。而此次《導則》指出,各類建築物配建停車位標準應按照差別化原則設定下限與上限控制標準。像中心區、公交發達地區的商業、辦公等建築物應設置上限標準,合理控制停車設施規模;在相同區域內公交服務水平高的地區還可降低配建停車位標準。

    車位總量控制,分區精細管理,倒逼中心區小汽車出行量減少,成為貫穿此次《導則》的紅線。例如,《導則》規定,城市公共停車場的規模一般不宜大於3000泊位,服務半徑不宜大於300米;嚴格控制城市中心商業辦公區道路兩側路內停車位數量;路內停車位的設置不得影響步行和自行車通行、侵佔消防通道及行人過街設施。

    除了總量控制,完善停車收費政策也是《導則》中用於破解停車難的重要抓手。“停車位有公共産品屬性的一面,政府會從土地價格上給予一定的保障,但停車位也有其商業性,收費價格要反映土地稀缺程度和市場供求關係。”趙傑介紹,此次《導則》明確提出,將逐步縮小政府定價範圍,全面放開社會資本全額投資新建停車設施的收費。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建設停車設施,由投資者按協議確定收費標準。引導形成中心區高於外圍、路內高於路外、商業辦公高於住宅、高峰期高於平峰期的停車收費級差價格。

    為了形成可持續的停車發展模式,我國還將定期進行停車普查,各城市將建立停車位信息數據庫。“停車普查是城市停車設施規劃的基礎,是量化分析停車供需的依據。掌握停車大數據也是停車管理精細化的前提。”劉賀明説,今後,各城市應每五年進行一次全市性普查,重點為城市集中建設區,每年可根據需要進行局部地區專項調查。調查內容不僅要包括停車設施等硬體的規模、分佈,更應按平峰日和高峰日統計車位週轉率和停車場利用率等使用情況。(記者 陸婭楠)

責任編輯: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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