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9日電(記者 王希)國家統計局9日發佈公告,為進一步推動我國季度國內生産總值(GDP)核算與國際接軌,將從今年3季度起實施季度GDP核算改革,採用分季方式核算季度GDP數據,並公佈相關核算結果。 我國從1992年開始採用累計核算方式進行季度GDP核算。此次改革調整了季度的核算期,即從原來分別核算1季度、1-2季度、1-3季度和1-4季度的累計GDP,改為直接核算1季度、2季度、3季度和4季度的當季GDP,累計GDP由當季GDP相加得到。 改革後,國家統計局從今年3季度開始公佈的GDP數據,將包括現價分季絕對額、不變價分季絕對額、不變價分季同比增速和環比增速,同時公佈現價累計絕對額、不變價累計絕對額和不變價累計同比增速。 採用分季核算方式後,全年GDP絕對額不變,但當年4個季度的GDP絕對額有所調整。其中,第一、二、三季度的GDP絕對額有所增加,第四季度GDP絕對額有所減少。各季度GDP增速變化不大,但分行業增加值的同比增速,有不同程度的變化。 為適應分季核算的新要求,國家統計局對1992年以來的季度GDP數據進行了全面修訂。從公佈情況看,各季度GDP不變價同比增速,平均變化在0.1個百分點左右。值得注意的是,修訂後的季度GDP與今後公佈的季度GDP核算方法一致,數據是可比的。 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許憲春表示,改革後的GDP數據不僅能更準確地衡量當季經濟活動,更靈敏地捕捉經濟短期波動信息,為經濟形勢分析和宏觀調控提供更好的數據支撐,而且有利於推動我國季度核算的國際可比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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