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專項整治的政策措施空前詳細,不僅對實行政府價格管理的景區和實行市場調價的景區的經營者提出了價格行為的規範,而且提出了有關定價規則和程序必須嚴格遵循的措施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和國家旅遊局聯合發佈《關於開展景區門票價格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價格、旅遊主管部門開展景區門票價格專項治理整頓工作。筆者認為,兩部門的聯合行動使門票價格的治理措施獲得了國家政策的有力支持。與往年有關部門負責人談話或簡約的政策意見不同的是,這次專項整治的政策措施空前詳細,不僅對實行政府價格管理的景區和實行市場調價的景區的經營者提出了價格行為的規範,而且提出了有關定價規則和程序必須嚴格遵循的措施。 近年來,景區門票價格問題一直是社會廣泛關注的話題,無論是公眾交談,還是在“自媒體”上,對景區門票價格多有抱怨,而大眾傳媒也對景區漲價反映了公眾質疑的聲音。 就有關資料分析,景區漲價雖有其自身的原因,如物價上漲、景區員工提高工資、景區管理者做大做強的企業思維、地方政府下達的經濟指標等等。大眾的抱怨自然更有其理由,如門票價格與個人收入的不匹配、國內景區門票價格早已高過國外水平,當前門票漲幅太大、漲價過頻,以及漲價沒有舉行程序公正和實質公正的聽證會等。其中,尤其對以公共資源為基礎的景區缺乏公益性最為不滿。 平心而論,目前中國還不具有“杭州西湖免票模式”全面推廣的條件。在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即人們通常説的“老少邊窮地區”),地方財政還得靠景區門票收入來“吃飯”,但是更多的景區,也應該轉變企業思維模式,因為絕大多數以公共資源為基礎的景區都毫無例外地具有“公益性質”的屬性,保護好國家財産、做好對遊客的服務才是景區的主要責任。增加收入應依靠開展多种經營等適應國情國策的措施,不應該將景區無限發展的投資強迫攤在遊客身上。 可喜的是,去年十一長假前,全國涌動的景區漲價潮在不少地方政府的努力下得到了遏止。這與之前一些主流媒體關於“景區漲價潮反映不少地方的懶政”的批評有關,也與媒體對“景區價格上漲應依照旅遊法”的呼籲有關;而且,《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14年國慶期間旅遊工作的通知》對“加強旅遊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哄抬價格”的要求,更配合了媒體的呼籲,加強了地方政府和景區自身的執行力。 更為可喜的是,2015年有關部門對抑制景區不合理門票價格採取認真態度。國家旅遊局今年5月發佈首批“全國旅遊價格信得過景區”的發佈,在全國30個省區市的地方旅遊部門和各地旅遊景區的支持下,1801家旅遊景區自願簽署三年不漲價等承諾。今年8月中國旅遊景區協會發出了倡議,要求全國各類旅遊景區共同抑制門票過高過快上漲,5A級、4A級景區要帶頭不上漲門票價格,為廣大遊客創造價格合理、服務優良的旅遊消費環境;在此倡議下,2050家5A級和4A級景區簽訂“不上漲門票價格”承諾,一些此前公示擬調價的景區也就此取消了漲價的打算。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兩部門發佈的通知提出了門票價格規範與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的聯動機制,提出了建立健全門票價格管理的長效機制的安排。通知要求,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景區,應嚴格執行價格政策,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門票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景區現行價格明顯偏高、社會反映強烈的,由價格主管部門開展成本調查,規範其價格行為,引導其適當降價。通知還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按照價格法、旅遊法及國家有關政策要求,依法履行門票價格成本監審、聽證、信息公開等程序,充分考慮群眾承受能力,開展定價成本監審,依法舉行價格聽證,建立景區質量等級評定與門票價格水平懲戒聯動機制,對違規提高門票價格的A級景區,給予警告或降低、取消質量等級的處分。 筆者認為,通知中關於建立健全門票價格科學管理長效機制的政策安排顯示了政策制定的前瞻性。一方面具有時效性,要求“各省級價格、旅遊主管部門接到本通知後,要立即進行部署,組織本轄區內各市縣有關部門對當地各類景區門票價格情況進行系統梳理,按要求落實好各項政策規定”,以期取得對當前門票價格專項整治的立竿見影的成效。另一方面,從持續性出發,要求各地價格、旅遊主管部門要切實轉變發展理念,充分調查研究,針對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進一步規範門票價格管理的政策措施,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質優價廉的旅遊服務産品;同時提出,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旅遊局自身在及時總結各地經驗的基礎上,研究制定深化景區門票價格改革的意見。 一項利民的政策,除了政策內容得民心之外,還要看它是否能夠得到落實。此前雖然國家對於景區價格也出臺了一些政策精神,可是一些地方的景區門票價格仍過高或不斷上揚。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地區主管部門疏于管理的懶政,也有另一小部分是地方相關部門基於本地利益的支持或默許。現在,為進一步規範景區門票價格秩序、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良好旅遊消費環境,國家發改委、國家旅遊局不僅將《關於開展景區門票價格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直接發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旅遊委(局),而且在通知中明確要求,各省級價格、旅遊主管部門接到本通知後,要立即進行部署。在整治工作的執行方面,不僅明晰了整治的內容,執行的規則、程序,而且對政府職能部門監管內容和辦法等,也都有了明確的規定。在執行主體方面,既明確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旅遊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內市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共同開展落實的責任安排,還要求各省、區、市職能部門須在為期一年的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後,將整頓治理情況進行彙報。這也就收緊了個別地方支持和默許景區不合理漲價的空間,進而引導景區從“門票經濟”的誤區中走出來,以發展旅遊者所需的多樣的服務為新起點,在滿足旅遊者多方面需求的綜合服務中,增加景區和本地的收入。 筆者認為,兩部門聯合開展景區門票價格專項治理行動,再一次體現了今年1月全國旅遊工作會議上國家旅遊局提出的“強化地方政府對旅遊市場治理規範的主體責任”的精神,相信全國絕大多數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發展改革委員會、物價局、旅遊委(局)一定會帶領本轄區內市縣政府有關部門,加強自身在本地旅遊工作方面的執行力,深入調研向人民群眾交出一份滿意的答卷。(劉德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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