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聚焦問題觸及根本開啟破冰之旅 公安事業的發展進步關鍵在人,在於打造一支忠誠可靠、紀律嚴明、素質過硬的公安隊伍。 公安改革意見方案明確提出,健全人民警察分類管理、招錄培養和職業保障制度。 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開啟了“破冰”之旅。公安部相關負責人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説:“此次公安改革聚焦問題、觸及根本,對一些多年積累下來的制約公安工作發展進步的深層次、老大難問題進行破題,不僅是對管理體制、運行機制、警務保障的改進和完善,也是對各級公安機關和廣大公安民警責任、權利、義務的規範和調整,進一步通過改革激發了人民警察隊伍的活力和戰鬥力。” 隊伍正規化邁出一大步 不久前的一天清晨,6時30分,江蘇省溧陽市下著小雨,溧陽市民兵訓練基地操場上,200多名民警整齊排成10個方隊開始跑操。十幾分鐘過後,儘管雨水浸濕了衣服,但他們仍然按計劃完成了晨練任務。 這是記者在溧陽市公安局採訪時看到的畫面,也是全國公安機關隊伍集中整訓的一個縮影。“仗怎麼打、兵就怎麼練”,教育訓練在公安隊伍建設中具有先導性、基礎性、戰略性地位。各地公安機關分警種分層次組織開展實戰化教育訓練,不斷增強教育訓練的針對性、實效性,不斷提高公安民警實戰能力。 今年7月30日,公安部出臺深入推進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的意見,提出創新思想政治工作機制,加強公安機關黨建工作,完善幹部管理、內務管理制度,強化教育訓練等一攬子改革措施。 針對公安機關點多、線長、面廣的實際情況,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選擇一批工作紮實、成效顯著的地方和單位,作為正規化建設典型培養,樹立正規化建設標桿,以達到以點帶面、整體推進的效果。 紀律嚴明、作風優良、清正廉潔,是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的客觀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嚴格落實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群眾工作紀律和從嚴治警各項紀律規定,堅決糾正“四風”問題,集中整治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努力以鐵的紀律打造一支鐵的隊伍。同時,以基層所隊和窗口單位為重點,加強內務管理,規範行為舉止,培育優良警風,進一步樹立公安隊伍良好形象。 職業風險保障逐步完善 18歲的王瑞是河南省週口市商水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烈士王東建之女。今年4月,她參加了全國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考試,考試當天她在日記中寫下這樣一段話:“我渴望早日成為一名公安院校的學員,請爸爸放心,我也一定能成為像您一樣的好警察。” 從2000年開始,河南省公安廳每年都要組織符合條件的公安英烈子女參加公安院校保送生考試。目前,已有近60名公安英烈和一、二級公安英模子女通過保送考試。 對肩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重任的公安機關來説,流血和犧牲時刻都在發生。這是一組用鮮血和生命凝成的數據:自改革開放以來,全國公安民警因公犧牲11735人,因公負傷168476人。近5年,全國公安民警因公犧牲2167人,因公負傷17988人,平均每年400余名民警因公犧牲、3000余名民警因公負傷。 建立充分體現人民警察超負荷、強應急、高風險職業特點的職業風險保障體系,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點任務。 為解決人民警察因公負傷醫療費問題,2014年1月6日,公安部、財政部印發了公安民警因公負傷醫療費問題的通知,明確公安民警因公負傷醫療費的解決辦法:已參加工傷保險的民警,其因公負傷醫療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有關規定報銷;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民警,其因公負傷醫療費先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公務員醫療補助按規定報銷,剩餘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同級財政給予經費保障。 公安部相關負責人指出,這項改革既保持了與現有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公務員醫療補助政策的銜接,又明確了未參加工傷保險民警因公負傷醫療費的經費渠道,為有效解決民警因公負傷醫療費問題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4年4月,公安部與民政部、財政部、教育部、交通運輸部等部門出臺《人民警察撫恤優待辦法》。依據人民警察法關於人民警察與現役軍人享受同樣撫恤優待的規定,比照軍人撫恤優待,整合了各類人民警察優撫政策,統一了優撫待遇標準,擴大了犧牲、病故民警遺屬、傷殘民警和立功受獎民警的撫恤待遇範圍,規範了烈士、因公犧牲、傷殘評定標準和程序,大幅提升了民警傷亡優撫待遇。 為進一步提高公安民警風險補償水平,減輕犧牲、病故和傷殘民警家庭生活困難,2014年11月26日,公安部、財政部聯合印發為全國公安民警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為全國民警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民警被評定為烈士、被確認為因公犧牲和在職病故,在發放《人民警察撫恤優待辦法》等政策規定的各項撫恤和補助基礎上,再分別發放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20萬元、20萬元、10萬元,被認定為因公傷殘的根據殘疾等級分別發放1.5萬元至27萬元的保險金,大幅提高了犧牲、病故和傷殘民警的補助額度。2015年3月,按照法律規定的招標程序完成政府採購,確定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2015年6月,公安部與中國人壽簽訂合作協議書,正式啟動這一惠及全警的保險項目和保險理賠工作。 推進人民警察職業保障制度改革的同時,各級公安機關建立健全愛警惠警利警工作機制。建立患大病特困民警救助機制,依託中國公安民警英烈基金會和社會捐贈資金,設立大病特困民警救助基金,每年重點幫扶一批患重大疾病導致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民警,努力將從優待警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招錄培養取得重大突破 去年,吉林省命案偵破率達到99.55%,依靠信息手段破案數佔破案總數的85%,成績的取得與吉林省公安機關實施的人才戰略密不可分。 自2012年9月至2015年1月,吉林省公安機關共計新招錄具有較高專業水平的公安院校畢業生和排爆、談判、法醫等特種專業人才6000余名,這些專業人才涵蓋了綜合管理、執法勤務、專業技術、實戰技能4個公安人才種類。 公安機關專業人才引進難、公安院校畢業生入警難、邊遠艱苦地區招警難……這些曾是吉林公安隊伍的困境,也是各地公安機關普遍面臨的問題。 2015年3月1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15年從公安院校畢業生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將教育部專業目錄中的公安本、專科專業畢業生全部納入招考範圍,採取單列錄用計劃、設置公安專業要求、降低或不設開考比例、對空缺職位進行調劑等多項措施,切實提高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入警比例,明確要求當地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入警率低於70%的地區,原則上提高幅度不低於10%。 這一政策的出臺,利於解決長期以來制約公安隊伍和公安院校發展的“瓶頸”,更好地滿足公安機關特別是基層單位對公安專業人才的迫切需求,具有重要意義。公安院校畢業生入警工作取得的突破,對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産生了直接、積極的影響。 數據顯示,今年報考公安院校的生源數量比往年有所增加,一些省份招生錄取比例明顯提高,吸引不少高分考生踴躍報考,生源質量有較大提升。天津、山西、江西、重慶、甘肅等13個省區市和鐵路公安機關招錄公安院校畢業生計劃的比例超過年度招警計劃的50%。 公安人才是公安事業發展的第一資源,今年6月,公安部會同教育部、財政部、人社部等5部門聯合印發《2015年定向招錄培養特殊公安專業人才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在解決特殊人才匱乏問題的道路上邁出重要一步。(劉子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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