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9月22日電(記者 高敬)新修訂的《廣告法》已于9月1日起開始施行,被稱為“史上最嚴的廣告法”。工商總局副局長甘霖22日表示,要嚴格執行新《廣告法》,持續保持整治虛假違法廣告的高壓態勢,切實遏制虛假違法廣告屢打不絕、屢禁不止的現象。 她是在當天于河南鄭州舉行的“2015市場監督管理論壇”上發表主旨演講時做出上述表示的。 廣告被稱為經濟發展的“晴雨錶”之一。統計顯示,1994年《廣告法》頒布時,全國廣告營業額280億元,2014年已達5605.6億元,年均遞增17.2%,成為國內增長最快的行業之一,我國廣告市場總體規模已經位居全球第二位。但是虛假違法廣告仍時有發生,特別是違法醫藥、保健食品廣告屢禁不絕,嚴重損害消費者利益。 甘霖説,虛假違法廣告問題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具有反復性和頑固性。新《廣告法》進一步加強了對廣告內容和廣告行為的規範,重點規範的商品和服務種類,基本涵蓋了近年來廣告違法情況比較集中、社會反映強烈的重點領域,明確將互聯網廣告納入廣告法管理範疇。新增了虛假廣告的定義和典型形態,設立了比例罰和定額罰相結合的罰款確定機制,增加了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佈登記證件、吊銷診療科目、吊銷執業許可證、信用懲戒、任職限制、暫停廣告發佈業務等行政處罰方式,加大懲治力度,增加市場主體違法成本。 監測顯示,新《廣告法》4月份正式頒布以來,全國廣告市場秩序得到明顯改觀。8月份,全國違法廣告條數比4月份減少15528條,下降72%;違法廣告條次比4月份減少46283條次,下降80.2%;違法廣告時長減少17728小時,下降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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