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2日電(記者 王希)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22日發佈的一份報告顯示,近年來我國涉外商事仲裁法制日趨完善、國際化程度提升,在解決國際商事爭議方面的作用與優勢日益凸顯,但仍面臨國際競爭激烈、國內仲裁機構發展極不平衡等挑戰。 伴隨我國深度融入經濟全球化進程,我國企業涉及的國際經貿糾紛也有所上升。仲裁以其當事人自治、靈活、高效、保密及裁決執行具有國際性等方面的優勢受到了中外當事人的廣泛關注,成為解決爭議、消除投資和貿易障礙的重要途徑。 根據這份題為《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年度報告(2014)》的文件,截至2014年年底,我國仲裁機構數量已達235家,去年全年共受理國內外案件113660件,同比增長9%,案件標的總額2656億元人民幣,增長61%。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全國共有61家仲裁委員會受理涉外涉港澳臺案件共計1785件,其中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等5家仲裁機構受理涉外涉港澳臺案件1335件,佔全國總量的近四分之三。 對此,報告認為,一方面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在解決國際商事爭議方面具有了重要地位,受理的爭議類型趨於複雜多樣,同時通過吸收借鑒國際商事仲裁最新發展和成功經驗,仲裁規則的國際化程度日益提高;另一方面,面對國際上主要商事仲裁機構的激烈競爭,我國相關仲裁機構仍有不小差距,尤其發展極不平衡,大多數仲裁機構缺乏辦理涉外涉港澳臺案件的實踐和經驗。 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于健龍在報告發佈會上表示,大力發展國際商事仲裁,有利於公正快捷地解決國際經貿糾紛、維護公平有序的經貿秩序,也有利於創設互利共贏的貿易投資環境,為建設貿易強國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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