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4日電(記者華春雨、左元峰)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4日發表《新疆各民族平等團結發展的歷史見證》白皮書。 白皮書約2.2萬字,除前言、結束語外共包括九個部分。 在“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部分,白皮書指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成立,標誌著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新疆的全面貫徹實施。在中央政府的領導、關心和全國各兄弟省(區、市)的大力支持幫助下,新疆各族人民開展了大規模社會主義建設。1984年,國家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將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確定為國家一項基本政治制度,為新疆各族人民在維護國家統一的原則下充分行使自治權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堅持各民族平等團結”部分,白皮書指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以來,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貫徹落實國家的民族政策,努力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發展和鞏固了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新型社會主義民族關係。 在“不斷夯實發展基礎”部分,白皮書指出,60年來,新疆經濟發展水平不斷提高。經濟快速發展提升了新疆的現代化水平,為自治區各項事業發展以及各族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奠定了堅實基礎。 在“改善民生造福各族人民”部分,白皮書指出,自治區成立後,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新疆各族人民充分享受到改革發展的成果。2010年以來,新疆持續加大民生建設和投入力度,連續6個“民生建設年”累計實施重點民生工程項目500余項,民生支出佔年公共財政預算支出70%以上,成為各族群眾得實惠最多、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提高最快的時期。 在“推進文化事業繁榮發展”部分,白皮書指出,自治區成立以來,新疆始終高度重視文化建設,保護、傳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大力發展現代文化,不斷滿足各族人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有力保障各族群眾享有平等的文化權益。 在“依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部分,白皮書指出,自治區成立以來,新疆不斷加強法治建設,依法管理各項事務,堅決懲治暴力恐怖犯罪,促進各民族平等團結,實現社會和諧發展。 在“尊重和保護宗教信仰自由”部分,白皮書指出,新中國成立以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落實,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貫徹實施,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和對宗教事務的依法管理,促進了新疆各宗教的和睦相處。信教和不信教公民以及信仰不同宗教公民相互尊重和理解,新疆各宗教迎來了和諧共處的新的歷史階段,各族人民真正獲得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 在“發揮兵團特殊作用”部分,白皮書指出,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成立於1954年10月,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重要組成部分,履行國家賦予的屯墾戍邊職責,實行黨政軍企合一、國家計劃單列的特殊管理體制。在自己所轄墾區內,兵團依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法律、法規,自行管理內部行政、司法事務。截至2014年,兵團下轄14個師,176個團,轄區面積7.06萬平方公里,總人口273.29萬,佔新疆總人口的11.8%。 在“國家對新疆的支持與幫助”部分,白皮書指出,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始終高度重視新疆的發展,不斷加大對新疆的支持與幫助力度。60年來,國家對新疆的財政補助合計16918億元。在不同時期,國家和各兄弟省區市採取不同方式援建新疆,成為推動新疆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勁動力。 白皮書指出,新疆的發展進步,是包括新疆各族人民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團結拼搏的偉大成果,是中國各族人民共同繁榮發展的生動體現,是中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新疆的成功實踐。 白皮書説,當前,新疆的發展已經站在了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作為“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的新疆,是中國向西開放的重要窗口,是連接亞歐大陸重要的交通樞紐、商貿物流、金融、文化科教和醫療服務中心。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提出“依法治疆、團結穩疆、長期建疆”的治疆方略。新疆各族人民正在抓住難得的歷史機遇,團結奮鬥,再創輝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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