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9-24 19:4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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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24日電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作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配套文件,明確了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總體要求、核心思路、配套措施,並提出了組織實施的工作要求。 

《意見》指出,當前,應對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和挑戰,推動我國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邁向中高端水平,需要通過深化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動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行效率,優化國有經濟佈局,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實現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夯實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微觀基礎。

《意見》提出,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要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堅持完善制度、保護産權,堅持嚴格程序、規範操作,堅持宜改則改、穩妥推進,切實保護混合所有制企業各類出資人的産權權益,調動各類資本參與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積極性。

《意見》明確了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五方面的工作任務:一是按照國有企業功能界定和分類,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二是從集團公司和子公司、中央企業和地方企業不同層面,分層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三是鼓勵各類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四是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企業治理機制。五是建立依法合規的操作規則。

《意見》明確,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充分運用整體上市等方式,積極引入其他國有資本或各類非國有資本實現股權多元化。主業處於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國有企業,要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國有資本參股。結合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民航、電信、軍工等領域改革,開展放開競爭性業務、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示範。公益類國有企業,加強分類指導,推進具備條件的企業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鼓勵非國有企業參與經營。

《意見》指出,要營造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良好環境,精心組織實施。要加強産權保護,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完善支持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加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制度。要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加強混合所有制企業黨建工作,開展不同領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示範,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責任編輯: 溫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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