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4日電 2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公開發佈,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打通科技創新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通道,最大限度激發科技第一生産力、創新第一動力的巨大潛能。 方案指出,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根本要求。黨的十八大特別是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以來,中央對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驅動發展做出了全面部署,出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 方案突出內容的涵蓋性、制度的可持續性、措施的針對性和實施的時序性,旨在更好地貫徹落實中央的改革決策,形成系統、全面、可持續的改革部署和工作格局。 方案明確了激發創新、問題導向、整體推進、開放協同、落實落地的基本原則。確定了“到2020年,在科技體制改革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性成果,基本建立適應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要求、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和科技創新發展規律的中國特色國家創新體系,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的主要目標。 方案以問題為導向,把破解制約創新驅動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作為著力點,找準突破口,增強針對性,圍繞10個方面提出了32項改革舉措143項政策措施。 這10個方麵包括:建立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構建更加高效的科研體系,改革人才培養、評價和激勵機制,健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建立健全科技和金融結合機制,構建統籌協調的創新治理機制,推動形成深度融合的開放創新局面,營造激勵創新的良好生態和推動區域創新改革等。 方案突出整體性,增強可操作性,明確了各項改革的聯絡圖、關係網、路線圖和時間表。32項改革舉措143項政策措施都確定了標誌性舉措、具體成果形式、牽頭部門和時間進度安排等。“臺賬”式推進,力爭使改革可落地、可檢驗、可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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