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遼寧省紀委監察廳再次通報6起由錦州市紀委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黑山縣太和鎮劉二金村村委會主任史洪軍,今年7月4日,在太和鎮秦朝飯店為其兒子操辦升學宴33桌,宴請親屬、朋友及本村村民共256人,收取禮金1.35萬元,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所收禮金已全部予以退還。 黑山縣段家鄉蛇山子村村委會主任趙恩明,今年7月10日,在蛇山子村秀岩飯店為其女兒操辦升學宴19桌,宴請親屬、朋友及本村村民190余人,收取禮金1.9萬元,被給予警告處分,親屬之外人員的禮金予以退還。 淩河公安分局正大派出所所長苗志宏,今年9月17日,違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駕駛警用公車和家人在飯店用餐,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錦州市交通警察支隊松山大隊民警劉基武,今年9月16日,違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駕駛警用公車送其朋友孩子到錦州實驗學校上學,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太和區新民鄉大圍子村黨支部書記孟凡義,2013年安排黨員和村工作人員聚餐,讓報賬員以虛假事由開具發票在村賬中報銷聚餐費4335元;以“七一”黨員活動為由,用村集體資金為65名黨員和7名村工作人員購買壓力鍋並在村賬中報銷26568元。今年2月,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並收繳違紀款30903元。 松山新區巧鳥辦事處黨委書記紀作學,對該辦事處2012年12月下旬組織村主任一行9人借學習考察之名赴海南旅遊、組織機關幹部25人到營口鲅魚圈旅遊,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今年1月,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並收繳參與人員應由個人負擔的旅遊款68380元。(記者 王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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