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5日電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以下統稱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這是全國層面首次建立殘疾人專項福利補貼制度,將惠及1000萬困難殘疾人和1000萬重度殘疾人,成為保基本、兜底線的重要民生保障制度。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殘疾人保障工作,在多個重要文件中明確提出要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給予殘疾人格外關心,補上殘疾人事業發展這塊“短板”。《意見》指出,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是保障殘疾人生存發展權益的重要舉措,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由四部分內容組成,從總體要求、主要內容、申領程序和管理辦法、保障措施等方面,對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進行了明確定位和整體設計。《意見》強調,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要堅持需求導向,待遇適度,著力解決殘疾人因殘疾産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和長期照護支出困難;堅持制度銜接,全面覆蓋,做到應補盡補,確保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堅持公開公正,規範有序,申請、審核、補貼發放機制要做到陽光透明、客觀公正;堅持資源統籌,責任共擔,形成家庭善盡義務、社會積極扶助、政府兜底保障的責任共擔格局。 《意見》規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為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有條件的地方可逐步擴大到低收入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為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有條件的地方可擴大到其他殘疾人。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殘疾人需求統籌確定,並適時調整。中央財政通過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予以支持。為確保有限資金用於最需要的殘疾人,《意見》本著公平、統籌的原則,將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與相關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制度進行了銜接。《意見》要求各地依託“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機制,採取社會化發放補貼形式,方便殘疾人申領補貼。同時要加強監督管理,防止出現擠佔、挪用、套取等違法違規現象。為確保2016年1月1日全面實施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意見》要求各地、各部門抓緊制定具體落實措施,推進相關工作。國務院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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