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物價局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自10月1日起,在廣西全區範圍取消船舶港務費、特種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護航費、船舶臨時登記費、船舶煙囪標誌或公司旗註冊費、船舶更名或船籍港變更費、船舶國籍證書費、廢鋼船登記費等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通知要求,各市縣和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規定,對公佈取消的收費項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方式變相繼續收費。(記者 周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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