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國土資源部不動産登記局獲悉,以西藏自治區9月18日發文設立不動産登記局為節點,全國31個省(區、市)目前已全部完成省級不動産登記職責整合,各省級有關部門分散承擔的不動産登記職責均整合到省級國土資源機構。 據了解,9月18日,西藏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下發《關於整合不動産登記職責的通知》、《關於編制調整的通知》、《關於設立不動産登記中心的批復》,明確國土資源廳負責指導監督不動産登記工作,在國土資源廳設立不動産登記局,挂地籍管理處牌子,增加副處級領導職數1名,分別從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農牧廳各劃轉1名行政編制;設立自治區不動産登記中心,在國土資源規劃開發研究院掛牌,為國土資源廳所屬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在相關文件中指出,不動産登記職責整合後,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農牧廳、林業廳,建立不動産登記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制度,密切協作共同做好相關工作;同時,要通過數據交換接口、數據抄送等方式,實現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水域、灘塗等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 據介紹,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第90次常務會議精神,推動地方加快不動産登記職責機構整合,國土資源部會同中央編辦下發《關於地方不動産登記職責整合的指導意見》,並組成調研督導組,對全國31個省(區、市)、60個地市、30個縣市開展了實地調研督導。通過督導,各級政府認識進一步提高,推進工作的力度進一步增強,市縣級職責機構整合工作進一步提速,其中北京、上海、重慶、江蘇、貴州已經全面完成所轄區域市縣職責整合任務。 據悉,為進一步推動工作,確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各級不動産登記職責機構整合工作,國家土地督察機構近期將全面啟動不動産登記職責機構整合工作專項督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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