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遼寧全面實行“一照一碼”登記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9-29 08:3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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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5年10月1日起,遼寧省開始全面實行“一照一碼”登記制度。這樣一項改革新制度將帶來諸多變化,變化之一,即已經領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一照三號”營業執照的企業在辦理相關事務時,相關部門將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名詞解釋

什麼是“一照一碼”

所謂的“一照一碼”是與遼寧省現行的“一照三號”對應而來的。

現在,遼寧省的工商營業執照由工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統一受理,工商、質監、國稅、地稅部門聯動審批、限時辦結、核發加載工商註冊號、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號的營業執照,這被稱為“‘一照三號’登記模式”。

“一照一碼”則是“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部門直接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即“‘一照一碼’登記模式”。

實行“一照一碼”新登記模式後,辦理時限由8天壓縮到3天以內。同時,將“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的適用範圍從企業擴大到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以下統稱企業)。

今後企業靠信用走天下

“一照一碼”這項登記新制度10月1日將在全省鋪開,該制度將帶來哪些變化與好處?

“‘一照一碼’的施行,意味著今後遼寧省企業註冊更便利了。若要延伸一步來講,這個新制度可以在遼寧省持續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熱潮。”省工商局相關人士介紹説,“一照一碼”新制度施行後,創業者只需填寫一份表格、提交一套資料、向一個部門提出申請,就可以使企業獲得像自然人身份證一樣的唯一身份代碼。這個新制度有助於簡化市場準入手續,縮短企業創辦週期,降低投資創業成本,真正讓投資者省心、省事、省力、省錢。

不僅如此,隨著“一碼”,即“社會信用代碼”的全面推出,這個新制度還將有利於降低交易成本,維護交易安全,健全社會誠信體系。

“通過社會信用代碼來查詢對方的信用狀況,可以提高交易活動的透明度,提高失信成本,降低失信收益,提升誠信收益,降低違約概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省工商局的這位人士説。

而若從簡政放權角度來看,“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對降低政府行政成本同樣意義重大。

在“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下,不是企業圍繞政府轉,而是政府圍繞企業轉,這有助於倒逼政府部門的角色定位與觀念轉變,促進政府服務資源的合理流動與優化配置,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誠信政府、勤勉政府與陽光政府,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大幅提升政府公信力與執行力。

在遼寧創辦企業更方便了

“一照一碼”登記新制度10月1日施行後,登記註冊的流程有哪些新變化?

省工商局相關人士解釋説,想要成立企業的申請人只需填寫“一表”,然後向“工商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

工商部門在接到申請人的材料後,經審核合格,直接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並通過全省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向社會公示企業的統一代碼和基本信息。

在後臺,工商部門在核準登記後一個工作日內,將登記基本信息通過全省“三證合一”綜合登記業務系統平臺共享給質監、稅務部門,實現數據交換,信息互認。

“一照一碼”全面推行後,那些持有舊營業執照的企業應該怎麼辦?

記者從省工商局了解到,按照時間表,到2017年年底前,遼寧省要完成已登記企業(包括已領取“一照三號”營業執照和未領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企業)向“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過渡。

具體來説,已登記企業辦理組織機構代碼登記的,在辦理變更登記時,由工商部門直接核發加載嵌入原9位組織機構代碼的統一代碼營業執照;未辦理組織機構代碼登記的,由工商部門直接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收繳其原發證照。

需要注意的是,在過渡期內,未換發的證照可繼續使用;過渡期結束後,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未換發的營業證照不再有效。

按照遼寧省出臺的《關於全面實施“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全省各相關部門要在各自的領域認可、使用、推廣“一照一碼”、“一照三號”營業執照,對已領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一照三號”營業執照的企業在辦理相關事務時,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李冰 記者朱忠鶴)

延伸閱讀

遼寧在全國率先推行“三證合一”

■2014年9月,在全國率先發佈《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的實施意見》。

■遼寧省工商局會同省質監局、省地稅局、省國稅局制定了《遼寧省企業“三證合一”登記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建設了全省統一的“三證合一”綜合登記業務系統平臺。

■2014年12月,瀋陽、鞍山、朝陽啟動“三證合一”登記制度試點。

■2015年4月15日,省工商局、省地稅局、省國稅局簽署了《建立企業信息共享制度合作備忘錄》,明確了有關具體事宜。為及時解決各地運行過程中反映的問題,進一步規範完善“三證合一”業務流程。

■2015年4月30日,省工商局會同省質監局、地稅局、國稅局印發了《關於規範企業“三證合一”登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就工商、質監、稅務內部審核資料傳遞以及特殊登記業務等提出明確意見,減少了6份企業登記提交材料。

■2015年5月28日,省工商局與省公安廳聯合印發《關於將印章刻製備案納入“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的意見》,8月組織丹東、朝陽兩市先行試點,10月在全省全面推行。(記者朱忠鶴 整理)

責任編輯: 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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