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政廳日前印發《關於發佈全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預警信息的通知》,督導各地適當提高農村低保標準,保持河北省城鄉低保標準與全國平均水平同步增長。 據了解,目前,河北省城鄉平均低保標準分別為437元/月和2587元/年,與全國城鄉平均低保標準428元/月和2947元/年相比,河北省農村平均低保標準已低於全國水平。同時,河北省扶貧標準為2736元/年,高出全省農村平均低保水平149元。通知要求,各地要研究制定扶貧線和低保線“兩線合一”的實施辦法,通過適當調標,將低保標準提高到扶貧標準以上,並實行動態管理,始終保持低保標準高於扶貧標準。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農村低保標準適當調整工作,在調標工作中,要充分考慮物價指數、人均消費支出水平、全國平均低保標準逐年提高等因素,使調整後的標準相對穩定。各地在完成低保標準調整工作後,要按照新的標準計算補差金額,足額將補差資金髮放到困難群眾手中。省級在分配補助資金時,對財政困難地區給予重點傾斜。(記者 陳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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