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 新華社北京10月12日電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12日召開會議,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重大問題,審議通過《中國共産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 會議決定,中國共産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于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開。 中共中央政治局聽取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稿在黨內外一定範圍徵求意見的情況報告,決定根據這次會議討論的意見進行修改後將建議稿提請十八屆五中全會審議。 會議認為,在這次徵求意見的過程中,各地區各部門各有關方面和黨的十八大代表對建議稿提出許多很好的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揚了黨內民主。要全面梳理、逐條研究、儘量吸收,把文件制定好,為“十三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指明方向、勾畫藍圖,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會議強調,“十二五”時期是我國發展很不平凡的五年。面對錯綜複雜的國際環境和艱巨繁重的國內改革發展穩定任務,我們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頑強拼搏、開拓創新,奮力開創了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新局面,我國發展取得重大成就。“十二五”規劃目標即將勝利實現,我國經濟實力、科技實力、國防實力、國際影響力又上了一個大臺階。 會議指出,人民是推動發展的根本力量,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發展人民民主,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充分調動人民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科學發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完善各方面體制機制,更好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為我國發展不斷提供強大動力和有效保障。 會議強調,全面從嚴治黨是實現黨的歷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突出強調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大反腐懲惡力度,強化巡視監督,切實解決好管黨治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豐富的實踐為黨內法規制度創新奠定了堅實基礎。《中國共産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修訂工作,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堅持問題導向,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汲取黨的建設的歷史經驗,把從嚴治黨實踐成果轉化為紀律和道德要求,實現了黨內法規建設與時俱進。 會議認為,全面從嚴治黨首先要尊崇黨章。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是對黨章規定的具體化。要認真落實和嚴格執行這兩項法規,樹立高尚道德情操,嚴明黨的紀律戒尺,把黨章權威立起來。《準則》緊扣廉潔自律主題,重申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樹立了看得見、摸得著的高標準,展現了共産黨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條例》把黨章對紀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 會議強調,我們黨是有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組織嚴密、紀律嚴明是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嚴明黨的紀律,要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排在首要位置。不管違反哪方面紀律,任其發展,最終都會侵蝕黨的執政基礎,破壞黨的政治紀律。各級黨委要擔當和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準則》和《條例》辦事,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把黨規黨紀刻印在全體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心上。領導幹部要發揮表率作用,帶頭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敢於擔當、敢於較真、敢於鬥爭,保證把紀律和各項黨內法規執行到位。各級紀委要全面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以貫徹《準則》和《條例》為契機,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提供堅強紀律保證。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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