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公告 2015第1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林木種子生産、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和《國家林業局林木種子經營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辦法》規定,我局決定對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北京吉奧泰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的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予以登出(詳見附件)。從即日起,被登出的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和許可證編號停止使用,由省級種苗管理機構將被登出的許可證(正本、副本)予以收回。特此公告。
附件:登出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名單
國家林業局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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