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中日韓合作機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0-31 15:2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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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0月31日電(記者 王龍琴)中日韓合作始於上世紀90年代末。最初的合作是在東盟的框架內進行。1999年11月,時任中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日本首相小淵惠三、韓國總統金大中在菲律賓出席東盟與中日韓(“10+3”)領導人會議期間,舉行早餐會,啟動了三方在“10+3”框架內的合作。2000年11月,三方領導人在新加坡舉行的中日韓領導人早餐會上決定,在“10+3”框架內定期舉行會晤。

2003年10月,三國領導人在第五次領導人會晤中共同簽署併發表了《中日韓推進三國合作聯合宣言》,這是三國領導人首次就三國合作發表共同文件,初步明確了三國合作的原則和領域,標誌著三國合作進入新階段。至2007年11月,三方領導人共舉行五次會晤,三次會議。其間,因2005年日本首相堅持參拜靖國神社,三國領導人的第七次會議被迫推遲,至2007年1月才恢復舉行。

隨著中日韓三國間合作迅速發展,日韓兩國、特別是韓國積極主張在東盟框架外單獨召開三國領導人會議。2004年,韓國率先提出這一建議。2008年12月13日,中日韓三國在日本福岡舉行首次“10+3”框架外領導人會議。三國決定在保留東盟和中日韓(“10+3”)領導人會議期間會晤的同時,將三國領導人單獨舉行會議機制化,每年在三國輪流舉行。此後,中日韓領導人會議每年舉行一次。2012年5月第五次中日韓領導人會議後,由於日本在歷史問題上的錯誤認識,三國領導人會議中斷。

除領導人定期會議機制外,中日韓三國還于2007年建立了外長會議機制,主要就三國合作進展與未來規劃、當年領導人會議籌備工作以及共同關心的地區和國際重大問題交換意見。迄今,外長會議已舉行7次。2015年3月,韓國在首爾主辦了第七次中日韓外長會。

此外,三國還建立了科技、信息通信、財政、人力資源、環保、運輸及物流、經貿、文化、衛生、央行、海關、知識産權、旅遊、地震、災害管理、水資源、農業、審計等18個部長級會議機制和60多個工作層交流合作平臺。

2011年9月1日,三國合作秘書處在韓國首爾成立。秘書長由三國按韓日中的順序輪流提名任命,任期兩年。秘書處的主要職能包括為三國領導人會議、外長會議、各領域部長級會議等磋商機制提供行政和技術支持,同三方及其他國際組織溝通協調,探討並確定可行的三國合作項目,評估合作項目並起草年度進展報告等。

近年來,儘管三國合作遭遇一些波折,但三國地方政府間的交流合作始終沒有中斷。目前三國間已有近500對友好城市,合作領域也從最初的人員交流、代表團互訪逐漸擴展到經濟、社會、文化等各個領域。

責任編輯: 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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