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6日電(記者 華曄迪、趙曉輝)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6日在例行發佈會上宣佈,證監會將重啟新股發行,並進一步改革完善新股發行制度。 據介紹,證監會將先按現行制度恢復前期暫緩發行的28家公司中已進入繳款程序的10家公司新股發行;剩餘18家公司將在年底前分兩批發行;同時,證監會將恢復新股發審會。 今年7月初,因市場出現異常波動,已經啟動新股發行程序的28家公司暫緩發行,首發企業的初審會、發審會等會議也隨之暫緩安排。 鄧舸説,目前股票市場已進入自我修復、自我調節階段,恢復和保持合理適度的新股供給,有利於增加市場活力,增強市場功能,積極穩定、修復和建設市場,促進市場的持續健康發展。 鄧舸還表示,證監會將綜合考慮市場各方對於進一步完善新股發行制度機制的意見和建議,重點圍繞解決鉅額資金打新、簡化發行審核條件、強化仲介機構責任、加大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等事項,提出進一步改革完善新股發行制度的政策措施。 這些措施將包括取消現行新股申購預先繳款制度,將申購時預先繳款改為確定配售數量後再進行繳款;按照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監管理念,突出發行審核重點,調整發行監管方式;公開發行2000萬股以下的小盤股發行一律取消詢價環節,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協商定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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