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制度改革以來,全國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積極貫徹落實《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及總局相關規章的規定,做好部門信息共享、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工作。 實施經營異常名錄製度,建立健全信用約束機制。截至10月30日,全國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市場主體共計312.36萬戶,其中企業275.58萬戶,均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在銀行貸款、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對工商部門提供的存在經營異常等違法行為的企業,其他部門在各領域累計給予限制29.67萬戶次,累計限制自然人54.51萬人次。 建立覆蓋全國的“黑名單”庫,為在全國廣泛開展失信聯合懲戒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將法院的136.5萬條失信被執行人數據、總局467.58萬條被吊銷企業信息等都歸於企業名下,並在市場準入環節對相關失信自然人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董事、監事及高管職務進行嚴格限制。國家工商總局正在組織各地工商部門對相關系統進行建設或改造,使其具備限制登記功能。國家工商總局敦促失信被執行人儘快履行償債法定義務,以免受到各部門的聯合懲戒。 指導地方積極開展部門間信息共享工作,加強部門協同監管。北京、重慶、江蘇、江西、天津等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在地方政府的領導下,結合本轄區實際,就建立部門間的信息互聯共享機制,建立健全跨部門聯動響應和失信懲戒機制進行了大膽探索,積累了海量數據,有力地推動了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開展。 目前,全國已有22個省區市建立了部門間企業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共與59個地方部門建立了信息共享機制,工商部門累計向其他部門提供數據12.62億條,其他部門累計向工商部門提供數據1.61億條,在推動企業信息公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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