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等六部委聯合實施開發農業農村資源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行動計劃 11月25日,農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民委、民政部、國家林業局、國務院扶貧辦聯合印發通知,啟動實施開發農業農村資源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行動計劃,從2015年11月至2020年12月分動員部署、全面實施、深入推進三個階段實施。 該計劃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為引領,以促進返鄉人員創業、帶動農民就業增收為目標,圍繞縣域經濟和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落實扶持政策、開發創業項目、搭建創業平臺、培育創業人員、構建服務體系,引導和鼓勵返鄉農民工、中高等學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等人員,開發農業農村各類資源要素,創辦領辦市場主體,發展農村一二三産業。 通知指出,將重點採取五項措施,推進計劃順利實施。一是認真落實返鄉創業扶持政策。通過多種形式宣傳現有政策,大力推動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以及農業農村産業扶持政策。加強新政策創設,在財政、稅收、金融、保險、投資、用地用電用水等政策方面爭取新的突破。二是鼓勵開發返鄉創業項目。通過打造區域特色經濟、拓展農業功能、壯大民族地區産業、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方式帶動返鄉創業。三是積極培育返鄉創業帶頭人。加強返鄉人員創業培訓,實施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工程,開展少數民族傳統工藝品保護與發展培訓。四是合力搭建返鄉創業平臺。依託現有各類開發區和農業園區,建設一批返鄉創業園;認定返鄉創業見習基地,為返鄉創業人員提供必要的見習、實習和實訓服務;依託“信息進村入戶試點工作”等搭建網絡服務平臺。五是努力構建返鄉創業公共服務體系。積極開展創業綜合類服務,進一步加強返鄉創業專業化服務,大力推進農村社區服務體系建設。 通知要求,各級相關部門切實加強對返鄉創業行動的組織指導。加強責任落實,把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將實施行動計劃列入工作考核內容,明確時間進度,制定實施細則,落實責任分工,確保工作實效。加強部門協作,注重政策協調聯動,形成高效運行的長效機制,合力推進返鄉創業。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推介一批示範典型,激發返鄉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內在潛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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