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經費“錢隨人走” 民辦教育“一視同仁”
—財政部、教育部解讀城鄉統一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2-07 19:13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新華社北京12月7日電(記者 韓潔)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決定從2016年起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財政部、教育部有關負責人7日解讀這一改革的意義和亮點。

義務教育經費保障“城鄉統一、重在農村”

此次新政策最大看點是打破原先農村、城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分別設計的模式,通過“三個統一、兩個鞏固”的部署,建立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現相關教育經費隨學生流動可攜帶。

兩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自2006年起,國務院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對農村學生實行“兩免一補”(免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出臺農村學校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建立健全農村學校校舍安全和維修改造長效機制,鞏固完善農村教師工資保障機制,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分擔。2008年,國務院決定免除城市義務教育學生學雜費,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中央財政給予適當獎補。

隨著工業化和新型城鎮化不斷推進,一些農村學生和農村學校身份發生變化,難以繼續享受中央財政“一免一補”政策。而隨著農村學生大量流入城市,一些財力困難地區以及進城務工子女較多的學校,公用經費補助水平出現了城鄉“倒挂”現象。

對此,新政策提出,要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統一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擔機制,並鞏固完善農村地區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鞏固落實城鄉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政策。這是我國第一次建立起城鄉統一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教育經費開啟“錢隨人走”新模式

推動相關教育經費隨學生流動可攜帶,是此次新政策又一亮點,通俗地講就是“錢隨人走”。

哪些錢可以隨人走?兩部門介紹,一是“兩免一補”資金,學生無論在城市還是農村、無論在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都可以享受“兩免一補”政策;另一個是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由國家統一確定基本補助標準,學生無論在哪接受義務教育,國家都會按照不低於基準定額的標準對學校足額安排公用經費補助。這種方式比教育券更直接,也不需要兌換,學生可直接受益。

兩部門有關負責人説,近年來,在中央財政支持下,我國建成了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了全國範圍內學籍管理無縫銜接和互聯共享,為實現教育經費可攜帶打了堅實基礎。同時,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兩免一補”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政策,強化學生依據學籍而不是戶籍身份平等享受基本權益,也體現了義務教育作為一項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可及原則。

對民辦教育“一視同仁”

此次新政策還有一大亮點是對在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一視同仁”,都可享受“兩免一補”政策。

兩部門有關負責人説,此次新政策的出發點,就是切實履行政府為全體適齡兒童提供免費義務教育的職責,對在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一視同仁”。充分體現了政府對民辦學校的扶持,有利於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發展義務教育,增強學生就學的可選擇性。

改革後,民辦學校學生免學雜費標準,將按照中央確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執行,民辦學校收費標準高於基準定額部分,由學生家庭負擔。國家對民辦學校按照不低於基準定額的標準補助公用經費。

民辦學校學生與公辦學校學生一樣,免費獲得國家規定課程教科書,資金由中央全額承擔。民辦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分擔。

2016年春季學期啟動實施

兩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新政策將從2016年春季學期實施,2017年春季學期落實到位。

初步測算,2016-2017年全國財政需安排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資金將超過3500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超過2200億元,地方財政約1300億元。

此外,新政策強調,農村仍是義務教育投入重點,並向寄宿制學校、規模較小學校、北方取暖地區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等傾斜。

在落實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的基礎上,從2016年起,國家對城鄉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的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支持辦好寄宿制學校。繼續對農村地區不足100人的規模較小學校,按照100人核定公用經費,支持辦好鄉村規模較小學校和教學點。

繼續綜合考慮取暖週期、取暖費標準等因素,對北方取暖地區城鄉學校增加公用經費補助。對城鄉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按年生均6000元標準補助公用經費,進一步保障殘疾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兩部門表示,下一步將立即部署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指導和督促地方強化省級統籌,確保政策和資金落實到位,加強監督檢查和信息公開;根據政策調整情況,及時制修訂相關資金管理辦法,並優化教育佈局,深化教育改革。

責任編輯: 雷麗娜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