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發展改革委、扶貧辦、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等5部門日前聯合印發《“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方案》,明確用5年時間對“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力爭在“十三五”期間完成1000萬人口搬遷任務,幫助他們與全國人民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 據介紹,“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對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地區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優先安排位於地震活躍帶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威脅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根據《方案》,“十三五”時期將堅持群眾自願、積極穩妥方針,堅持與新型城鎮化相結合,對居住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搬遷,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創新投融資模式和組織方式,完善相關後續扶持政策,強化搬遷成效監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穩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確保搬遷對象儘快脫貧,從根本上解決生計問題。 記者了解到,“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投資將通過增加中央預算內投資規模、調整地方政府債務結構、加大專項建設基金支持力度、引導農戶自籌資金以及由有關金融機構發放長期低息貸款等多渠道籌集解決。考慮到不同區域地方政府的籌資能力,為進一步體現扶貧政策的精準性,“十三五”時期將適當提高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標準,並實行區域差異化補助政策。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則,《方案》對中央補助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住房建設面積設定了限制標準。 《方案》強調,各地要結合實際,採取政府購買市場服務的形式,確定市場化運作的省級投融資主體作為承貸主體,承接相關項目資本金和貼息貸款;要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縣抓落實”的管理體制,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形成做好新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強大合力。(記者 林火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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