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臺意見支持新型市場主體發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2-10 09:01 來源: 河北日報
【字體: 打印本頁

多個企業可用一家企業住所登記

近日,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臺《關於支持眾創空間等新型市場主體發展的意見》。根據意見,河北省將支持新型市場主體集群註冊。對在眾創空間、科技園、孵化園、創業園、創業基地等集中辦公區域內,創業初期尚不具備或不需要實體辦公條件的新型市場主體,可以採用企業集群註冊模式,即允許多個企業以一家企業的住所進行登記,由該企業提供住所託管服務,組成企業集群。

意見規定,河北省將放寬眾創空間名稱和經營範圍登記。對申請從事眾創空間的各類創業孵化服務機構,企業名稱可以使用“眾創空間”、“創客空間”、“創業孵化器”、“創新工場”、“創業咖啡”等字樣,經營範圍可以表述為“眾創空間投資建設、經營管理”、“企業管理服務”、“創業指導服務”、“企業孵化服務”等。

新型市場主體住所條件將降低。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的基礎上,河北省允許利用閒置的商業用房、工業廠房、企業庫房、物流設施等資源,改造和建設各類眾創空間。各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單位可以指定一處或多處集中辦公區域作為集中登記地,由集中登記地管理者或經營者統一報備住所(經營場所),市場主體以集中登記地作為住所申請登記的,免予提交住所使用證明。放寬“住改商”登記條件,對利用住宅從事電子商務、文化創意、科技研發、軟體開發、翻譯服務等不污染環境、不影響居民生活的市場主體,免予提交利害關係人證明。

推行“容缺受理”制度。對申辦新型市場主體,主要申請材料具備,次要材料缺失或有誤的,先予以受理審查,實行“邊辦理、邊補正”,材料補正齊全後,當即核發營業執照。除依法抽查、專項檢查以及處理舉報案件外,不再對眾創空間等新型市場主體進行日常檢查;實行輕違不罰,對各類新型市場主體未造成危害後果並及時糾正的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採取建議、示範、提示、告誡等非強制性行政管理方式實施行政指導,規範經營行為,進一步優化創業創新環境。

推進京津冀協同創新發展。建立京津冀區域統一的市場主體信息互聯互通平臺,在北京市工商局設立“北京轉移企業對接服務窗口”,與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建立遷移企業聯動服務信息互通機制,允許遷移企業在名稱前使用有投資關係的控股法人股東名稱簡稱,名稱中的行政區劃可以加括號,快速高效做好京津産業轉移和轉型升級登記服務。(記者 劉清波)

責任編輯: 溫雅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