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解決實踐中反映較為突出的特許經營等PPP項目社會資本合作者選擇程序法律適用問題,做好相關法律法規銜接,完善配套制度建設,促進特許經營等PPP項目落地並切實提高項目實施質量,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座談會,就制定特許經營者選擇管理辦法聽取有關市場主體意見。 與會單位一致認為,招標等市場競爭方式具有公開透明、程序規範、便於比較監督等優勢,長期以來被特許經營等PPP項目廣泛採用,市政公用事業、收費公路等領域PPP項目均依法通過招標方式選擇特許經營者。招標選擇特許經營者要求項目組織方在招標前開展充分的前期研究和項目推介,與PPP項目前期準備要求相吻合。與會單位同時反映,各地要求不一,一些PPP項目特許經營者選擇環節法律適用存在誤區,一定程度上存在競爭性不足、增加行政審批等問題,不利於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特許經營者選擇管理辦法,進一步做好有關法律銜接適用和完善程序規定,為推進特許經營等PPP項目落地提供配套政策指導和制度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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