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要求農民工工資須按月足額發給本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2-17 09:03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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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出臺政策源頭杜絕拖欠
要求農民工工資須按月足額發給本人

江蘇省人社廳、江蘇省公安廳等6部門12月16日出臺《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明確企業必須按月足額給農民工本人支付工資,把足額繳納工資保證金作為建設項目開工的必要條件,以期通過健全農民工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到2020年基本實現農民工工資無拖欠。

今年10月江蘇省人社、公安、住建等部門便開始進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摸底排查,同時暢通12333舉報投訴電話、江蘇省市人社網站以及勞動監察接待窗口,方便勞動者維權。近年來江蘇省加大部門聯動打擊惡意欠薪,今年前三季度,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了252件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

為保證工資發放到人,《意見》要求施工企業應為農民工申辦個人工資賬戶和銀行卡,或開通農民工社會保障卡的銀行卡功能,委託銀行按月將農民工工資匯入其個人工資賬戶。工期不足1個月的短期或臨時性用工,施工企業應在任務完成後3個工作日內結清或按日支付工資。將足額繳納工資保證金作為建設項目開工的必要條件。探索建立小微型製造企業、船舶修造企業和租賃型企業等易發生工資拖欠問題行業的工資保證金制度。健全與用人單位信用等級挂鉤的差別化工資保證金繳納辦法,根據用人單位信用情況比照規定提高或降低繳存比例,或免繳工資保證金。(黃紅芳)

責任編輯: 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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