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徹查靖江、東莞兩起環境違法案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2-24 15:4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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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24日電(記者 陳菲)24日從最高檢獲悉,近日,環境保護部、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對江蘇省靖江市原侯河石油化工廠填埋疑似危險廢物案件和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錦廈三洲水質凈化有限公司進行聯合掛牌督辦。

最高檢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是三個部門首次啟動聯合掛牌督辦,將對地方政府和各相關部門徹查和妥善處理案件起到重要督促作用,同時,有利於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配合,形成合力打擊環境污染犯罪活動。

據介紹,靖江市原侯河石油化工廠(已停産,2012年在其原址建立了靖江市華順生豬養殖場)廠區內地面下3至4米的部分區域填埋疑似危險廢物,特徵污染物為1,4-二氯苯、甲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氯苯等。經查,疑似危險廢物主要來自江蘇揚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蘇長青農化股份有限公司,兩家公司及下屬企業存在違反“三同時”驗收制度和違反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的問題。在環保部督促下,江蘇省環保廳制定了調查處置工作方案,泰州市、靖江市迅速成立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有序開展污染調查、危廢鑒定、安全處置、損害評估和生態修復等工作。

在東莞長安鎮錦廈三洲水質凈化有限公司環境違法案件中,發現該廠涉嫌造假、非法騙取鉅額污水處理費用,出水水質在線監測設備弄虛作假,私設暗管投放自來水稀釋水樣干擾人工採樣監測,在線設備運維商嚴重失職。對此,東莞市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對東莞三洲公司涉嫌詐騙罪進行了立案偵查,並對1名犯罪嫌疑人採取了刑事拘留措施。東莞市環保局對東莞三洲公司進行處罰,罰款10萬元。

對上述兩起案件,環保部要求江蘇省環保部門進一步調查核實侯河化工填埋疑似危廢的數量、種類和性質,督促指導地方政府切實做好污染物的處置工作;加強對受污染場地修復工作的環境監管,嚴密防範,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嚴查案件所涉企業相關環境違法問題,依法處理處罰,並舉一反三,督促完善和加強危險廢物的管理。要求廣東省環保部門對東莞市長安鎮錦廈三洲水質凈化有限公司依法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強化對自動監控設施的監管工作,依法依規追究運維企業的責任,並要求企業將污染源自動監控儀器參數向環保部門備案。

公安部要求江蘇和廣東省公安部門積極開展案件偵辦工作,迅速查明犯罪事實,抓捕涉案人員;主動加強與檢察院、法院的溝通協調,在案件定性、證據固定等方面加強案情會商、及時達成共識,確保案件順利移送起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要求江蘇和廣東省檢察機關從嚴打擊,對符合逮捕、起訴條件的要堅決、及時批捕、起訴,提高辦案效率;要嚴格按照《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辦理掛牌督辦案件辦法》(試行)要求,加強掛牌督辦案件的督辦和管理。

責任編輯: 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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