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25日發佈通告稱,近日在國家藥品抽驗中發現,4家企業生産的14批次復方肝浸膏片(膠囊)檢出含有鉻成分(膠囊殼鉻含量符合規定),有10批次檢出值在300—1200mg/kg,存在安全風險。 通告稱,檢出含有鉻成分的問題藥品是:標示為長治市三寶生化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復方肝浸膏片(8批)、山東中泰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復方肝浸膏片(3批)、陜西博森生物制藥股份集團有限公司生産的復方肝浸膏膠囊(2批)、重慶申高生化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復方肝浸膏膠囊(1批)。 記者了解到,復方肝浸膏片(膠囊)屬補血製劑,主要成分為鐵元素,主要用於治療缺鐵性貧血,沒有規定鉻的限量標準。鉻是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營養素補充劑與審評規定(試行)》中規定三價鉻用量範圍為15-150μg/天。六價鉻對人體危害較大。 通告指出,這4家生産企業生産的復方肝浸膏片(膠囊)中鉻檢出值在300-1200mg/kg之間,目前檢測方法尚不能區分其中鉻為三價鉻還是六價鉻。按照藥物服用量,即使按檢出值為300mg/kg計算,日攝入鉻的劑量也達到1350μg/天。 為保障公眾用藥安全,食藥監總局已要求涉事企業當地食藥監管部門監督上述4家企業立即停止生産,查清復方肝浸膏片(膠囊)生産、銷售情況和具體銷售流向並及時向社會公佈相關信息,召回市場全部批次産品,並報告産生問題的原因。 同時,還要求各地食藥監管部門要監督行政區域內的相關企業及單位立即停止銷售和使用上述企業生産的復方肝浸膏片(膠囊),並配合做好召回工作,發現患者服用該藥後出現不良反應及時報告。目前,食藥監總局已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調查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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