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規劃建議提出,要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記者1月6日從上海市環保局獲悉,上海有可能作為全國環保機構垂直管理體制改革的首批試點,目前上海正在開展相關調研,計劃拿出一個備選方案,待國家明確試點方案後細化落實。 據上海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環保機構垂直管理體制改革有兩大核心,一個是市(地)級環保局實行省級廳(局)為主的雙重管理體制,縣級環保局作為市(地)級環保局的派出機構;另一個是實行省以下環保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省級環保部門直接管理市(地)縣環保監測、監察執法機構,承擔其人員和工作經費。通過改革,可以有效解決現行以塊為主的地方環保管理體制下,環境執法人員由地方任命,財政也來源於地方,一些地方重發展輕環保、干預環保監測監察執法,環保責任難以落實,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問題。 有業內人士指出,環保機構垂直管理體制改革必須結合本市實際,積極、審慎、穩妥地推進。比如,垂直管理可能會成為地方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弱化環保工作力度的“藉口”,造成環保部門“孤軍作戰”,大環保協調機制難以落實。對此,他建議,要重視環境質量責任主體的法律規定問題,通過科學的制度設計,保證地方政府對轄區的環境質量負責。同時,還應厘清各相關部門環保工作的具體職責,尤其是將涉及環保部門的職能、範圍、方式、責任等具體化、法制化,從而做到各級各部門權責統一、分工明確,避免“有人講、沒人管”。 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透露,上海已經就上述問題開展調研,未來環保機構垂直管理體制改革將至少把握四個要點:以加強區(縣)政府環境保護責任為前提;進一步加強監測、執法工作,並與區縣政府做好環保責任的對接;加強與相關改革的統籌協調,妥善處理好與污染源管理、環評等改革的銜接,探索環評審批與排污許可、日常監管深度融合的制度體系;優化管理資源配置和提高監管效率,同步完善環保部門內部機構設置。 環保管理體制即將迎來改革,但上海在環境治理上從未鬆懈。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去年上海共查處環境違法案件2590件,處罰金額1.73億元,同比分別增長34%和67%,向公安部門移送環境污染犯罪22件、行政拘留12件。在不遺餘力的高壓打擊下,上海環境質量在污染擴散條件相對惡劣的情況下,仍然穩中趨好,去年全市PM2.5年均濃度為53微克/立方米,較2013年下降14.5%。 上海還將加快修訂《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並加快出臺建築揚塵、惡臭污染排放等一批嚴格的標準規範,從而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此外,在全面落實水、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同時,還將出臺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記者 陳璽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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