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決定在湖南省開展涉農資金整合試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1-12 11:13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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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以高標準農田建設為平臺開展涉農資金整合試點的意見
財農 [2015] 247號

湖南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水利廳、農業委:

農田是農業生産的重要物質基礎。建設旱澇保收、持續高産穩産的高標準農田,對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十分重要。當前,涉及高標準農田建設的資金渠道多,資金使用比較分散。確保2020年實現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目標,亟需進一步堅持問題導向,深化改革創新,積極整合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握指成拳,集中發力,真正實現“多個渠道進水、一個池子蓄水、一個龍頭放水”的資金統籌使用新機制。為探索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整合有效機制,根據國務院決策部署,現決定在你省以高標準農田建設為平臺開展涉農資金整合試點。經研究,現就資金整合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把握試點的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目標任務。按照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中央有關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精神要求,整合各層次、各渠道、各領域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建立健全統籌安排使用建設資金的長效機制,加快旱澇保收高標準農田建設,全面完成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任務,從根本上改善農業生産基礎設施條件。通過試點,探索可複製、易推廣的資金整合模式和經驗,為在全國更大範圍內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整合提供借鑒。

(二)基本原則。一是試點先行,逐步推進。高標準農田資金整合涉及體制機制改革,需要試點先行,穩妥推進。先選擇部分地區開展試點,鼓勵改革創新,先行先試,率先突破,示範引導,逐步積累經驗,完善政策。二是統籌謀劃,整縣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是一項綜合性系統工程,整合資金應堅持頂層設計與基層實踐相結合。省級做好統籌規劃,突出重點,有序推進,同時簡政放權,以縣為主整體推進,充分調動基層積極性。三是建管並重,良性運行。高標準農田“三分建、七分管”,需要建管並重,更加重視管護問題。進一步整合資源,創新機制,落實管護主體、管護責任和經費來源,保證工程長期發揮效益。

二、明確納入整合試點的資金範圍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3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意見》(國辦發〔2015〕59號)和《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有關要求,整合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現代農業生産發展資金、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資金、農業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資金中用於測土配方施肥的支出、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投資、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産能力規劃田間工程投資,以及其他涉及農田建設的資金等,按照《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GB/T30600-2014),統籌使用,集中投入,重點開展權屬確定、土地平整、農田水利、耕地質量、農技服務、機耕道路、配套電網林網、生産設施配套等建設。

三、探索創新資金整合有效機制

創新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項目管理機制,大膽探索多種形式的資金整合辦法。既可以高標準農田建設重大項目為平臺推進資金整合,也可以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區域為平臺推進資金整合,還可以突破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使用部門界限推進資金整合,不強求統一的資金整合路徑和模式。鼓勵試點地區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自主創新,切實做到整體推進,提高投資效率,探索建立科學、合理、高效的整合資金建設高標準農田的新機制。

四、制定資金整合試點工作方案

資金整合試點工作原則上確定為三年(2015-2017年):2015年主要開展試點前期工作,2016年啟動並實施試點任務,2017年調整完善政策並形成機制。

在以縣為單位編制統一的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統籌確定項目佈局和建設進度安排等基礎上,及時制定資金整合試點工作方案及相關配套措施,明確試點任務、政策措施、整合資金來源及規模、實施步驟、牽頭部門、責任主體、保障手段、預期成效等內容。試點地區的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要與各相關專項規劃加強銜接,確保完成各專項規劃的建設任務。2016年1月底前印發試點工作方案,試點方案印發前,將規劃編制、投資安排和建設管理等情況及時報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農業部、水利部備案。

五、抓好資金整合試點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試點省高度重視試點工作,統一思想,精心組織,週密部署,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領導和組織實施,確保試點工作積極穩妥開展。

(二)密切部門協作。試點省建立資金整合試點工作機制,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加強溝通銜接,密切配合,統籌協調項目佈局和年度投資安排,互相通報情況,切實做到整體推進,構建合力推進試點工作格局。中央各相關部門積極支持試點工作,在項目、資金管理上加強對試點地區指導,統一組織開展對試點地區的檢查考核等工作,幫助協調解決困難。

(三)加強制度建設。結合實際制定整合後的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加強對資金運行全過程風險防控,確保整合後資金用於高標準農田建設。建立整合後的項目管理制度和考核驗收制度,統一規範不同渠道項目的項目申報、勘察設計、招投標、工程施工、工程監理、檢查驗收等,對項目各環節實行統籌管理,確保試點工作有效推進。建成的高標準農田應劃為永久基本農田,有關信息應通過現有監測監管系統上圖入庫,實現可監測、可考核。

(四)做好信息反饋。建立試點工作信息反饋機制,加強對試點工作的跟蹤了解,及時將試點進展情況向中央有關部門報告反映。積極宣傳試點工作成效,發現典型,樹立標桿,凝聚共識,努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國土資源部 水利部 農業部
2015年12月25日

責任編輯: 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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