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透露我國將深化礦業權審批制度改革 在近日舉行的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副部長汪民表示,當前礦業經濟低迷,産能嚴重過剩,價格深度下滑,結構性改革任務十分艱巨,倒逼礦業權管理改革提速。對此,他表示,國土資源部要深化礦業權管理改革,有序下放礦業權審批權限。 關於礦業權管理問題,汪民提出四方面要求:一要深化礦業權管理改革。研究建立礦産資源國家權益金制度,取消不合理收費,降低企業負擔。按照“高風險礦業權比投入,低風險礦業權比回報”的思路,探索完善礦業權競爭性出讓制度。有序下放礦業權審批權限,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推進礦業權審批管理精細化、標準化、公開化,形成勘查審批、開採審批和礦業權綜合管理的“2+1”制度框架。二要加強儲量管理。對國家出資探明的資源儲量,摸清家底,規範評估,有償處置。研究開展由儲量評審轉為儲量登記的制度改革。探索推進礦産地儲量調查。三要配合鋼鐵、煤炭等去産能工作,及時調整礦業權管理政策。研究建立礦業産業發展基金,支持和促進礦業平穩健康發展。四要改革礦業權人監管方式,通過信息公開、社會監督、隨機抽查、建立“黑名單”等措施,強化誠信體系建設和礦業權人信用約束。 國土資源部礦産開發管理司司長姚華軍在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小組討論中也透露,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的精神和要求,國土資源部正考慮下放一大批礦業權審批權限到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國土資源部擬保留的審批權限中,探礦權僅有6種,包括石油、天然氣、頁巖氣、鈾礦、稀土和鉬礦,擬保留的採礦權審批也僅限于大型或戰略型礦産資源的開採項目。 姚華軍表示,礦業權的審批工作還涉及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環保部等多個部門,因此,下一步,國土資源部將會同相關部委,並邀請專家,就相關事宜開展論證。 據了解,今年國土資源部還將完善和出臺一批礦政管理制度。其中,要完善礦業權出讓制度,繼續完善礦業權招拍挂辦法,讓“市場配置成為慣例,非市場配置是特例”。姚華軍還介紹説,2015年,審計署對國土資源部的土地和礦産審計工作表示高度肯定,針對審計署反饋的涉及探礦權、採礦權和勘查工作的相關問題,國土資源部將制定一批制度加強規範管理。 關於去産能問題,姚華軍表示,就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來説,礦産資源在去掉過剩的産能後,相關的土地怎麼辦,這是需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研究和解決的問題。“‘去産能’是國家在‘十三五’期間的重點工作。因此,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涉及相關礦産資源的礦業權投放時一定要慎重,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方向相違背。”姚華軍説。 此外,姚華軍還介紹説,今年,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産任務重大。根據國務院安委會主要成員單位的責任分工,今年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共有三大主要任務:一是對無證開採、以採代探等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礦産資源勘查開採秩序專項整治;二是對無採礦許可證和超層越界開採、資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礦産資源規劃和礦業權設置方案等礦井關閉工作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同時會同相關部門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全國廢棄礦井的治理工作;三是負責地質勘查行業的安全生産監管工作。 姚華軍表示,今年,國土資源部相關部門將加強調研工作,了解基層的新情況、新處境、新變化,同時增強與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互動與溝通,共同解決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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