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主持召開部務會議,強調: 1月14日,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主持召開部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船舶檢驗管理規定(送審稿)》(簡稱《船檢規定》)和《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修訂稿)》(簡稱《車輛規定》)。他強調,要通過規範船舶檢驗服務,切實保障船舶質量安全,不斷推動我國船舶檢驗開放發展;要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使道路運輸車輛更安全、更高效、更環保。 《船檢規定》明確了船舶檢驗機構的含義和業務範圍,規定國內船舶檢驗機構分四類從事船舶法定檢驗,強化了船舶檢驗對水上交通安全的支撐保障作用,明確了法定檢驗和入級檢驗的定位和管理要求,完善了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範制定發佈,並對自由貿易區登記船舶的入級檢驗作出了原則性規定。會議指出,《船檢規定》是船檢體制改革後部制定的第一個船舶檢驗管理規章,對於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確定的開放發展理念具有重要意義。會議強調,要進一步規範船舶檢驗服務,不斷提升船舶檢驗能力和船舶質量水平,確保船舶安全運營,推動我國船舶檢驗工作走出國門、走向世界。 《車輛規定》對道路運輸經營者提出了“擇優選配、正確使用、週期維護、視情修理、定期檢測、適時更新”的車輛技術管理責任和義務,重新劃分了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等級,明確經營者可以根據車輛工作強度、使用條件和相關標準自行確定維護週期、自覺組織實施維護。會議強調,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是道路運輸行業監督管理的重要內容,要進一步加強管理,切實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保證行車安全、發揮車輛效能、促進節能減排,推動道路運輸行業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會議同時同意對《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進行修訂。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交通運輸部領導,部總師出席會議。部機關有關司局和中國船級社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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