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修訂:小企業研發佔比下調流程簡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1-15 19:4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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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15日電(記者 余曉潔、白陽)科技部副部長陰和俊15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吹風會上表示,為推動高新技術産業成長,促進形成新的發展動能,科技部、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方法》及其附件《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進行了修訂完善。

“截至2015年底,全國共有高新技術企業7.9萬家。高企政策對促進企業創新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高企研發經費支出佔全國企業研發經費支出的一半以上。高企已成為加快産業結構調整、促進經濟提質增效的骨幹力量。”陰和俊説。

陰和俊表示,認定辦法自2008年實施以來,隨時間推移逐漸暴露出跟不上産業發展變化、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不夠等問題,需要優化認定條件程序,加強後續監管。

“此次修訂完善主要體現在適當放寬認定條件、簡化認定流程、加強認定和後續監管以及擴充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等四個方面。”陰和俊説。

適當放寬認定條件的內容有:將小企業的研發費佔銷售收入比例由6%調整為5%,使更多中小企業享受到高新技術企業政策優惠;將現行的“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30%以上”調整為“不低於10%”,以順應研發外包、開放式眾包等趨勢;取消“近三年內”獲得知識産權的限制,以及“5年以上獨佔許可”獲得知識産權的方式,鼓勵企業自主研發和技術轉讓。

簡化優化流程方面:公示時間由15個工作日減少為10個;企業更名不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各地評審專家的備案管理下放給地方認定機構。為加強認定和後續監管,新修訂的認定辦法明確,採用備案和跟蹤管理、隨機抽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認定機構、申報企業、仲介機構及評審專家提出責任要求。

《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在修訂中,擴充了服務業支撐技術,增加新技術、淘汰落後技術。比如新增檢驗檢測認證、現代體育服務、智慧城市等服務業支撐技術;新增增材製造、石墨烯材料製備與應用、重大自然災害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新能源汽車試驗測試及基礎設施等先進技術。

據悉,新修訂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近日將由科技部、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聯合印發。同時,三部門正抓緊編制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提高可操作性,使政策儘快落到實處。

責任編輯: 溫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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