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2016年首批稀土礦鎢礦開採總量控制指標下達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2-16 10:21 來源: 國土資源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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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首批稀土礦鎢礦開採總量控制指標下達
稀土礦開採總量控制指標為52500噸,鎢精礦開採總量控制指標為45650噸

國土資源部近日下發《關於下達2016年度稀土礦鎢礦開採總量控制指標(第一批)的通知》提出,2016年度全國第一批稀土礦(稀土氧化物REO)開採總量控制指標為52500噸,第一批鎢精礦(三氧化鎢含量65%)開採總量控制指標為45650噸。

通知指出,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優勢礦産資源,按照保護性開採特定礦種相關規定,2016年繼續對稀土礦、鎢礦實行開採總量控制。根據實際需要,2016年度稀土礦、鎢礦開採總量控制指標分兩批下達。2016年度全國第一批稀土礦(稀土氧化物REO)開採總量控制指標為52500噸,其中離子型(以中重稀土為主)稀土礦指標8950噸,岩礦型(輕)稀土礦指標43550噸;第一批鎢精礦(三氧化鎢含量65%)開採總量控制指標為45650噸,其中主採指標36650噸,綜合利用指標9000噸。

通知還公佈了分省(區)第一批稀土礦、鎢礦開採總量控制指標具體分配情況。全年開採總量控制指標將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市場變化情況在第二季度適時下達。

通知要求,有關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認真做好指標分解和下達工作,及時將指標分解下達到市縣或企業,分級負責、層層落實,並在國土資源部下達指標30個工作日內將本省(區)稀土礦、鎢礦指標及分配給稀土集團的稀土礦指標分解下達、公告並報國土資源部備案。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與礦山企業簽訂責任書,明確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通知提出,採礦權人要認真執行稀土月報和鎢礦季報制度,及時、準確、規範開展網上直報。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採取措施,切實加強稀土礦、鎢礦指標執行情況的核查與檢查,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應及時報國土資源部。

通知在向有關省、自治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下發的同時還抄送至中國五礦集團公司、中國鋁業公司、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贛州稀土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稀土産業集團有限公司。

責任編輯: 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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