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近期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又公示了兩批國家稅務總局提供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名單。 根據38部門去年9月聯合簽署的《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國家稅務總局已于2015年11月、12月向國家工商總局提供了第一批425戶、第二批365戶用於聯合懲戒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今年2月,國家稅務總局向國家工商總局提供了第三批258戶用於聯合懲戒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名單(企業、個體工商戶)。包括寧夏回族自治區靈武市馳越紡織品有限公司對外虛開增值稅銷項發票349份、湖北省荊州市洪湖濕地水産有限公司對外虛開增值稅銷項發票27份等。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還向國家工商總局提供了第四批11戶用於聯合懲戒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名單(自然人),包括安徽省蕪湖縣地稅局稽查局檢查發現自然人張靜偷稅、河南省鎮平縣國稅局稽查局檢查發現自然人劉玉峰虛開普通發票等。 為推動跨部門信息共享、信用懲戒和協同監管,國家工商總局將國家稅務總局提供的信息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公示,便於公眾及時了解這些企業、個體工商戶、自然人的經營狀況和信用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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